第204章 依依不舍的3号监仓
连长在仓里的时候,他其实就是事实上的仓头。
连长走了,我又成了事实上的仓头。
连长从进来的第一天就是事实上的仓头,总共当了二十九天。
我是在进来的第十天才开始当上事实上的仓头,第十六天我就离开了,也就是腊月的二十二号,总共只当了六天。
如果单从这方面来讲,我觉得我还没有过瘾。
首先,我好不容易得到的在监仓里的特权还没有享受够。比如,几乎每顿饭都有肉吃、每天都没有谁敢对我大声说话、几乎每天都会被管教员叫出去“谈话”回来时还能给监仓里带几支中华香烟……
其次,我在监仓里搞的三个改革项目效果明显,每个人都能够吃到一点儿肉,晚上临睡前每个人肚子饿时都能够分享到哪怕是一点点的安慰性的吃食,或者每人一小块饼干半块面包,或者四个人均分一小袋方便面……搞卫生以及夜间值班也不再是欺负最新来的那几个人了。通过仓里的在押人员给管教员的反应,基本上是一片叫好。管教员也在“谈话”时对此给了我充分的肯定。虽然我渴望早一天出去,但我还是想,如果还需要待下去,我一定会继续协助管教员管理好监仓……
再者,我心里很清楚,大头这个家伙不是好东西,如果没人制约,他一定会在管教员不在的时候肆无忌惮随意欺负其他的人,而且没人敢向管教员打报告。如果我多待一天,那我的改革计划就会多执行一天,那些可怜的人就会得到多一天多一点的关照,至少他们可以少一点被欺负……
但是,我被带走了,离开了3号监仓。
那天是农历的腊月二十二号。
前一天上午,37号和42号被管教员叫出去了,一直到晚饭结束都没回来。
大家都知道,37号和42号的案子有结果了,不会再回这个监仓了。
至于是什么结果不知道,但离开了监仓就不会再回来了,这是大家都知道的。
关于这两个人得到的是什么结果,大家说法不一,但都觉得仓头的说法应该最可信。
仓头说:“37号的罪名是在公交车上扒窃,到手的钱总共不到2二百块钱,够不上什么大罪,估计是被送去劳教了。42号是因为打麻将赢了钱,其中一个人输的太多了,就偷偷报警。被警察抓住时他身上被搜出了两千多块钱,罪名是聚众赌博。关进来也快一个月了,估计是快过年了,家里人花钱在外面活动,弄出去了。”
我问仓头:“大头,你算计一下你自己什么时候能出去。”
仓头说:“你是记者都出不去,我这种货哪能出去呢?你犯的是啥罪,我不知道,也不敢问。但我知道我是啥罪。”
我问:“你是什么罪?”
仓头说:“不怕谁笑话,我犯的是强奸罪!”
我被吓了一跳,这里还关着一个强奸犯啊!
仓头说:“是不是强奸,我也不知道,反正他们说是就是吧。如果确认了,那我就会被判刑,至于判多少年,那是他们说了算。我都做好最坏的打算了,把牢底坐穿!”
我说:“大头,你也够窝囊的,你有没有强奸你自己不知道啊?”
仓头说:“睡是睡了,但她是自愿的,后来却反悔了,说我是强行的。”
我问他:“那究竟是怎么回事?自愿的,却又说是强行的?”
仓头说:“其实此前,她跟我都认识半年了,经常一起到外面去吃饭看电影什么的,那天喝多了酒,她就跟着我去宾馆开房了。她也喝了酒。在房间里,她先去冲凉,出来时就披着浴巾。我没忍住,就想睡了她。她开始是不同意的,拉扯了一会儿,她就停手了。完事后离开宾馆,她提出要我给她两万块钱。我没有,两人就闹翻了。她披着头发跑出去了,我想把她追回来,却在楼道里碰上了女服务生。我穿着三角裤不好意思往外跑,就回房间了。穿好了衣服后,我就去找朋友接着喝酒。没想到她报警了,我就被抓了。”
我说:“不是在现场抓的,她凭什么说你强暴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