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章 睿智
望着切成片的又薄又嫩的羊肉,红红亮亮、规规正正地横卧在洁净的青花瓷盘里。
宁卫民恶狠狠的盯着,夹着,仿佛有一个世纪没见过、没吃过涮羊肉了。
他眼下只知道把手里的筷子千百遍地往返于肉盘与火锅之间。
然后狼吞虎咽的咀嚼,咽下,再一个循环。
甚至连倒满酒的酒盅都顾不上端起来抿上一口。
尽管餐厅里雾气萦绕,密不透风。
什么烟味儿、酒味儿、肉味儿、汗味儿、火光、蒸汽……全掺乎在了一起。
混成了一种让人极不舒服的甜不索索的味道。
虽然周围的环境嘈杂无比。
孩子哭,大人闹,喝酒划拳,乱得跟菜市场似的。
人待在这儿只能拼桌吃饭,不扯着嗓子喊,都没法和熟人说话聊天。
但这家馆子的涮羊肉,还是把宁卫民给彻底征服了。
在蒸汽、火气的氤氲中,他的味蕾和肠胃所感受到的美好,让周围环境的一切缺陷都不算什么了。
是的,别看他跟贪吃蛇似的德行显得有点没出息,可也怪不得他啊。
首先是他肚子太素了,缺肉啊。
最近财运亨通这没错,可问题是挣来的钱他也不敢随心所欲、胡吃海塞啊。
老爷子不让在先。
既怕落在周遭旁人的眼里遭忌,徒生是非,也怕他花顺了就搂不住手。
而他自己同样舍不得。
因为只要还有猴票在邮局里卖,他挣的钱就得紧着干这个用。
那么每次一花钱,他心里就忍不住会按心里的“汇率”进行价值比对。
单枚八分钱就等于一万二,四方联三毛二等于五万五,整版六块四就等于一百五十万到一百八十万……
这tm还怎么花钱呀?
以他的感受,吃顿早点就得两万一顿,当然肉疼得紧,太有罪恶感了。
所以自打那顿十来块的烤鸭之外,宁卫民还真就是没再和老爷子下过馆子。
他们平日里的吃喝虽然确有改善。
可程度也就是糙粮改细粮,追上了邻居们的水平而已。
这次要不是为了康老爷子双喜临门,俩人达成了共识,都觉得该来庆祝庆祝。
他们也不会这么铺张的。
其次,这家眼下落户在东安市场里的“民族饭庄”,可不是普通餐馆。
这个名字是“运动”那几年的叫法儿。
而它的本名,就是鼎鼎大名的“顺风来”啊。
虽然宁卫民前世也曾经在王府井吃过不少次“顺风来”涮羊肉,就没有过丁点的好印象。
甚至他还认为这种打着老京城字号的百年老店,纯属旅游景区刻意仿古的样子儿货。
服务差得要命不说,吃的东西也落俗套,除了价高,没什么值得称道的地方。
可正因为如此,他这一吃就吃出不一样来了。
首先,这肉和前世的肉差老鼻子去了。
眼前这肉可是真好,全是大自然孕育的小尾巴绵羊的精华部分。
说白了这羊就不是吃饲料的,全是吃牧草长大,绝对纯天然绿色环保。
“上脑”、“大三岔”、“小三岔”、“磨裆”、“黄瓜条”,用手切得能透过肉片看见青花盘子的底纹。
绝没有拿机器切的冻肉,合成肉糊弄人这一说。
其次,那火锅子也真是紫铜特制的。
不但是挂锡里,用的是也银炭旺火。
不是拿黄铜炉子、酒精炉子、电炉子凑合懵事儿的。
这种传统方式的涮羊肉火力猛,热得快,那自然就香。
真下筷子,肉片入锅一烫即熟。
绝不是煮,才会又嫩又香。
再有,这年头的高汤今后可没处找去。
涮羊肉的锅子里料放有葱白、海米和真正的蒙古“口蘑”。
说出来也许都没人信,那味儿已经不仅是鲜了。
居然锅里的汤是越涮越清,竟然没血沫子,都能直接入口喝的。
这才叫相得益彰。
糖蒜也都是自制的,足足装坛三个月才用以待客。
虽然用的是真糖腌制,外观却不发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