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104.
其实很久以后, 阮素才明白过来季明崇在她身上的孤掷一注的勇气以及良苦用心。
他曾经是人们口中夸赞的商界天才,无论是心机城府,根本不输给别人, 又怎么会那么巧的让她碰到周云菲呢,又怎么会恰好让她听到那些过往。如果非要用黑白来形容的话, 季明崇一半是白的, 一半是黑的,他也分外痛苦,他过去二十二年受到的教育,并不认可他自己的行为, 可他又不得不那样做, 因为他在深渊里, 在黑暗中,他怕别人会抢走她, 所以他不得不将一切横穿在他们中间的不确定因素通通都压制住。
事情不是周云菲想象的那样, 她不是逃不掉的,他给了她离开的机会,这是他爱她的证明。
原来,周云菲是被他逼走的,他是不会允许有人质疑他对她的感情,更不会允许那人在她面前胡说八道。
原来, 当初那个骚扰过她的男人, 是被他解决的, 他一个小时前将那人揍得血流不止, 下一秒回到家后他像是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陪她去买小多肉。
还有很多很多事情, 无一不表示着真正的他, 根本不是她所看到的样子。
在订婚前, 他也许已经厌倦了这样的伪装,又或许是真的爱她,爱到了不愿意再隐瞒的地步,所以他让她知道了他不是温和有礼,不是对人对事都友好积极的好人。
季明崇坐在轮椅上,穿着深灰色的休闲服,他模样淡定,脸上没有丝毫被拆穿后的惊慌,只是在看向阮素时,那一瞬间的悲凉,还是透露了他的真实。
他依然害怕失去她,抓着轮椅把手的手,骨节处正在泛白。
“你现在可以后悔。”他说,“我不会怪你。”
有人说,爱一个人,用尽一切手段心机也要留她在身边,这是自私的爱人。
真正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将自己毫无保留的坦露给对方,由对方来做决定。
季明崇从前没爱过什么人,他也不知道该怎么爱人,他甚至在想,如果是没有出事前的自己,那个他会怎么去爱阮素呢?犹豫了许久,迟疑了许久,他决定给她机会,给她选择的机会。
阮素的确是受到了冲击,她只是看着他,沉默了半晌说道:“我想回老家一趟,你知道,马上就是我妈的生日了。”
季明崇喉咙干涩,眼睑低垂,看着自己废了的双腿,低低地应了一声:“好。”
阮素离开了,离开前,或许要加上一个词,也许是暂时,也许是永远。
她走后,季明崇一夜未睡,半夜,毛豆也睡不着,他已经不是小孩子了,现在学校里的老师同学都喊他大名,叫他毛豆的人越来越少,他已经变成了大孩子,能看懂很多事情了,比如叔叔深爱素素,又比如如果素素真的走了,叔叔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好了。
毛豆坐在了他旁边的位置,客厅里的灯没开,只有月光照射进来那一点点光芒。
其实毛豆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
“叔叔,你怪我吗?”毛豆突然问道。小小的少年总以为是自己说的那些话,让叔叔跟素素之间产生了隔阂与争吵。他不知道该不该后悔,可是那些话他不说的话,他觉得对不起素素,说了的话,又让叔叔变成这样了。
季明崇不知道呆坐了多久,身体都快僵住了,他侧过头看向毛豆,目光沉静,“你只是做了你觉得正确的事。”
毛豆又问:“你不担心素素再也不回来了吗?”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总觉得这话一问出口,叔叔的眼神都冰冷了几分。
可是,如果这不是叔叔想听到的话,那么,他为什么又让素素走了呢。
季明崇大概也意识到自己的眼神不对,他收回视线,看向了之前陪她买回来的那几个小多肉,目光柔和了许多,他低声道:“担心啊。”
担心到睡不着,担心怕以后会失去她,恨不得立马就买一张机票去她的面前,将她带回来,让她永远也别离开他。
只是,有一天晚上醒来,他在想,他重新活了下来,他可以变得跟以前不一样,但还是想将为数不多的真诚都给她,就这样简单,不是以退为进,不是阴谋阳谋,就只是,不想骗她而已。
毛豆见季明崇这样镇定,也以为他是很有把握,或者说即便素素离开,即便订婚礼不成,他也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也许这就是成年人的世界。可是接下来的三天,季明崇颠覆了所有人的认知,他似乎还是一如既往的工作,可他已经不是他了,他失去了所有的生机,就像是离开了水的鱼,离开了土壤的植物,奄奄一息。
即便是跟着他一块长大的盛远,也没想到季明崇有一天会变成这样。
这三天里,阮素没有联系任何人。季明崇也不让别人去找她,两人就这样僵持着。
第三天的深夜,阮素回了家,她的精神状态也不比季明崇好多少,她今天一天都在路上奔波。这三天里,她回了一趟老家,在妈妈的墓前说了好多话,又去了季母的老家,季母曾经跟她说过,很想念那里的茶园,她去买了一罐茶叶,想供在季母的墓前,又去了之前很想去的一座海滨城市,这三天被她安排得很满很满。
她好像都没有时间去想念季明崇。
那三天里,季明崇几乎没怎么睡觉,阮素也一样。
回到家时,已经是凌晨两点,阮素打开门时,季明崇还坐在沙发上,见她回来,他只是出神地凝望着她,过了不知道多久,他低声说:“累了吗?”
阮素在见他时,就想掉泪,“嗯,还饿了。”
季明崇想笑,但面无表情太长时间了,明明只有三天,可这三天里,他都忘记了该怎么笑,此时的表情,难看得很。
阮素心想,这也就是她已经被他套牢了,要订婚了,不然他这表情,可是要给魅力值跟颜值拉分的。
两人去了厨房,阮素下厨,季明崇打下手,做了两碗面条。
“这是宵夜还是早餐?”阮素笑。
面条里卧着荷包蛋,香味很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