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第 28 章
第二十八章
还别说,这个模样的秦夜天还真的挺好看。
要不是知道他是个禽兽,要不是知道他就一辣鸡,元嘉指不定真会与他同游——都是快死的人了,还讲什么名声不名声?规矩不规矩?
当然是能爽一天爽一天。
可惜秦夜天是个辣鸡。
白瞎一张好脸。
身上的红痕只剩下极浅极浅的痕迹,元嘉拉了下衣襟,极其刻意用衣襟遮了遮,而后手扶着鬂间垂下的璎珞,眼睛睁得挺无辜,但一开口就是老阴阳人:“侯爷此话差异,侯爷怎是为本宫绕道呢?只要最终能到库罗,走哪不是走?”
“类似方才的话侯爷以后不必再说,误侯爷,更误本宫。”
昨天被他气成那样,她怎么可能跟他同游?
咸鱼也是脾气的。
秦夜天曾经说过话全部被她回旋镖,用阴阳怪气完美诠释着昨天你对我爱答不理,今天的我你高攀不起,“至于同游阙城,则更不用提,毕竟,本宫是和亲公主,而侯爷,是和亲使节,各有使命在身呐。”
“侯爷若待本宫太殷勤了,岂不带累本宫的名声?”
她的高姿态让秦夜天微挑眉,悠悠目光在她脸上转了一圈后,落在她用衣襟遮住的红痕上,不由得笑了,“公主既如此坚持,本侯只得作罢,只是可惜本侯提前安排的晚宴,怕是无人享用了。”
元嘉:“......”
出息,竟想用美食来诱惑她。
珊瑚巴不得元嘉与秦夜天和好,见秦夜天态度极好给自家女郎递梯子,便连忙给元嘉使眼色。
面子能值几个钱?
能跟身家性命富贵荣华比吗?
元嘉丝毫不为所动,高傲扭脸,不给秦夜天半点眼神。
得益于秦夜天近日心情大好,小十三不用去北狄当细作,此时带队护卫在凤撵旁,他年轻小,性子又活泼,虽也畏惧秦夜天,但没有像其他人那般在秦夜天说话时大气也不敢出,听秦夜天这般说话,便忍不住插嘴道:“是啊,都是阙城有名的饭菜,公主若不去,实在有些可惜。”
“侯爷,要不这样吧,你看属下如何?”
他热切向秦夜天毛遂自荐,“阙城不比中原,这里百姓种点东西不容易,万不能浪费了,让属下去吧,属下保证把饭菜吃得一干二净。”
元嘉:“......”
就很无语。
一唱一和当人瞎呢?
她是那种为了两口吃的便什么都顾不得的人吗?
她是条有骨气的咸鱼。
有骨气的咸鱼刷地一下拉上帘子,与凤撵上的珊瑚小声咬耳朵,“秦夜天这厮置办的饭菜能有什么好吃的?咱们自己去吃,才不要跟他一起。”
“你准备两件常服,等到了驿馆,咱们便换上常服偷偷溜出去。”
珊瑚睁大了眼,“女郎,这样不大好吧?万一路上遇上歹人怎么办?”
“咱们还是带上侯爷吧,跟他一起出行也好有个照应。”
“你傻啊?你以为他真的会让咱们俩单独出去游玩?”
元嘉十分自信,“他肯定会派暗卫保护咱俩的,放心,咱俩安全得很。”
不要问她为什么知道,小说里都是这样。
作为一个狂拽炫酷吊炸天的反派男主,手底下怎么可能没几个出神入化手眼通天的暗卫?
她根本不需要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
习武之人听力好,哪怕凤撵上的元嘉声音压得低,她的话还是一字不落传到秦夜天耳朵——
“他肯定会派暗卫保护咱俩的。”
“放心,咱俩安全得很。”
胸有成竹的小骄矜莫名烫耳,秦夜天抬手捏了下耳垂,挑眉看向凤撵。
元嘉只拉了一层纱帘,厚重的遮光帘没有拉,他看到蔚蓝色的身影娇娇绰绰,与身边人咬着耳朵。
蔚蓝色,天空的颜色,一望无际,自由自在,让人望之便心情大好。
也是元嘉的颜色。
秦夜天蓦然一笑。
临近傍晚,使团终于抵达驿馆,阙城殷勤而来,为使团接风洗尘。
元嘉知道他们想要讨好的只有秦夜天一人,自己不过一个吉祥物,便寻了个借口早早离席,换上珊瑚早就准备好的衣裙与珠钗,偷偷摸摸溜出驿馆。
此时金乌西坠,月兔初升,盈盈月光洒在阙城,给这个古老的城池披上一层银纱。
夜色渐深,花灯起色,如坠落在人间的星河,与天上皎月交相辉映。
元嘉刚穿越便做了和亲公主,洛京人多眼杂,规矩又多,不能这个,不能那个,导致她只能在府上躺尸等死,洛京的盛世繁华,从来与她无关。
出行之后更没有游玩时间,或在凤撵上打瞌睡,或在驿馆里听雨声,凤撵驿馆如牢笼,让她瞧不见沿途风光如何。
似这样自由自在在街上看花灯,她还是第一次。
各色花灯争奇斗艳,让她应接不暇,她觉得她现在仰头看花灯的啥样子大概很丑,就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但那有什么关系?
都是快死的人了,还注意什么形象?
“真漂亮。”
她不禁感叹,“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漂亮的花灯。”
“阙城花灯胜在奇,但若论雍容华贵,当属洛京花灯。”
珊瑚在一旁奇怪道:“女郎自幼长于洛京,林五郎难道不曾带女郎看过洛京花灯?”
这是一个好问题。
在原主心里,林景深是一个极其优秀的未婚夫,春日踏青,夏日游湖,秋日赏菊,冬日踏雪寻梅,就连四时八节都不忘给她送东西,赏花灯这种小情侣间再普通不过的事情自然少不了。
只是原主一心要做端庄持重的林夫人,二人结伴同游时从来坐在马车上,不愿去街上玩闹失了身份,隔着帘子瞧上两眼花灯,就算赏过了。
“他当然带我看过。”
元嘉便道:“可惜那时我自持身份,从未在街上游玩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