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第一百零二十六章 手滑后就算及时撤回也可能效果为零(上
第一百零二十六章 手滑后就算及时撤回也可能效果为零(上)
年轻男生们深夜的烧烤聚餐, 散漫,自由,混乱, 其中心主题大多是阶段性、间断性、片面性的。
因为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摄入更多酒精, 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放飞自我,一顿夜宵烧烤从地球吹到银河系, 再因为黑丝白丝的取向问题打起来都很可能——
嗯,因为聚餐的本质是散漫自由的, 所以聊着聊着打成一团非常正常。
而且男学徒们聚餐喝嗨之前会提前把自己的法杖抽出来,交给某个不喝酒的靠谱朋友——这就好比中年社畜们在决定一醉方休之前把家钥匙与车钥匙统一交给老婆——这之后, 就算爆发了原因微妙的酒后斗殴事件, 也不会真正伤到彼此。
况且,大多数能够会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纠结起来, 纠结到深处就挥拳相向,打着打着又抱在一起继续喝的……反而是关系很好的朋友。
社会人在酒局里喝得再多也会保有基本的理智,像“把领带解下来套在额头上学猴子叫”大概只会对着高中死党吧。
如果同时存在烧烤、酒精、学生、好友等因素呢?
——洛森·不喝酒的靠谱朋友·布朗宁又抿了一口大麦茶,并敏捷歪头,躲过了一位男学徒漫天乱扔的烤土豆泥飞弹。
本该遭遇烤土豆泥飞弹的学徒咆哮一声, 劈手抄起一瓶可乐把他扑倒。
洛森……把朋友们的法杖往背包的更深处仔细放了放, 无视对面被可乐压倒的朋友“我法杖呢”的咆哮, 拿起桌上没人动的烤串, 继续认真地吃夜宵。
虽说“与人类打成一片”是奸商的处世哲学, 这个场景他理应和朋友们一起喝醉一起胡吹打架……但洛森在当年的那场拍卖会里仗着精灵的自愈体质和伊娃赌了太多东西……
那之后,作为精灵他没有失去味觉或嗅觉, 可作为不完美的残耳, 洛森留下了酒精过敏的毛病。
捷克是知道这一点的, 有一次室友在宿舍里用大量酒精做炼金课的法术模型, 结果不慎把它当成咖啡喝了进去——那之后捷克不得不在魔法冰柜上刻了“通宵三夜眼花手斜,不做炼金珍爱生命”的铭文,希望这位肝帝引以为戒——
总之,通宵学炼金的后果非常凄惨,亲眼目睹的捷克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心理阴影,事后洛森在校医院里包满白布躺得有点无聊,便去询问他的感言。
捷克当即表示“仿佛看到那耳喀索斯变身卡西莫多”。
洛森也当即回复“我只是脸上起红疹,我没有变形”(。)
……嘴上这么说,实际还是很在意自己的脸——“我如果变丑就没有小姐姐肯花钱了”——那以后布朗宁同学再没喝过酒,成为朋友聚餐必要遭到群嘲的模范学徒。
洛森喝完了手中的大麦茶,绕过地上打成一团的学徒,给自己灌了一杯新茶回来。
捷克今晚也一直在喝茶,他甚至没怎么动烤串。
别问,问就是被室友击沉了世俗之心。
“……所以,我说啊,布朗宁!喂,布朗宁,你来评评理!”
洛森拿过一串烤金针菇,用没沾到油脂的手指推推眼镜,这才看向那两位同学:“怎么了?”
学徒a揪着学徒b的领子,激动地满脸通红:“黑丝肯定比白丝好,是吧?!!”
学徒b奋力嘶吼:“滚!白丝才是永远的神!”
洛森:“……”
现在是从天文地理、魔法科研、星座脉动、游戏攻略……一路侃到了黄色话题吗。
这个阶段变化有点快,按理是十一点后才开始讨论女孩相关……哦,现在已经十二点半,是后半场宵夜了。
洛森挥散了刚刚画出的钟表魔咒。
“布朗宁!肯定是白丝,对吧,我们学院的校服可是白丝啊?!”
“你这家伙,白丝不过是日常罢了,黑丝才是……”
虽然习惯了这种幼稚的打架原因,但他还是不太想搭理。
洛森转头,试图把话题抛给室友:“捷克,你喜欢白丝还是黑丝?”
捷克捧着大麦茶,神情空洞:“我喜欢每天晨练一千米。”
洛森:“……”
无法抛给室友。
室友被击沉了。
击沉室友的罪魁祸首转回头,毫无愧疚之心:“我觉得,只要腿好看,白丝黑丝都可以。”
学徒a:“……你都要是吧?你很可以啊?”
学徒b:“……你这个答案不算,重来。”
洛森仔细想了想。
蠢宝宝的校服是白丝,蠢宝宝的常服是黑丝,蠢宝宝专门打扮好来找我时会刻意露……
“丝袜的触感没有皮肤好。”他得出结论:“光腿最香。”
白丝党与黑丝党立刻远离了博爱的光腿党。
他们并不知道洛森得出结论前脑子里出现了什么画面,唯独喝茶的捷克神色恐怖。
“你这家伙。”
他轻声道:“白丝和黑丝都真的摸过,刚才在比较是吧?”
洛森:“……”
他沉默了几秒,露出更恐怖的神色。
“你休想知道半点细节。”
捷克:我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