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 孩子,二选其一
“洪同源,因你使用伪装的机动车号牌,依法传唤你到瓢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女子铁骑队接受讯问,你听明白了没有?”
讯问室中有闭路监控系统,不过在进行询问谈话的时候,周玉梅打开了自己随身佩戴的执法记录仪,同步进行视频录制。
“听明白了。”
“根据程序规定,传唤你到我们中队了解情况,需要告知你的家属,请说出你家属的联系方式?”
“告知家属?我不需要。”
“现在依法向你询问,你应当如实的回答,对于案件无关的问题,你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你有要求办案人员或者公安机关负责人回避的权利,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以上的权利和义务你清楚了没有?”
“我听清楚了。”
“目前你的身体状况如何?”
“身体良好。”
“《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刚才你已经看过了有什么要求吗?”
“你的个人情况?”
“你被查获的情况?”
“请如实供述使用伪造驱动车号牌的情况?”
……
整个询问谈话的时间持续了大约一个小时,基本上已经完全地捋清了洪同源使用比重机动车号牌的全部过程。
“你以上所讲的内容是否属实?”
“属实。”
整个谈话过程之中,洪同源还算比较的配合,虽然在一些细节问题上,经不住周玉敏的刨根问底,但是整个犯罪事实非常的清晰。
“你是否有阅读能力?”
“有。”
“以上笔录请你仔细的阅读,如果记录有误的地方请指出来,我们立即给予更正,请你确认记录无误后,再在这笔录上逐页的签名。”
王宁将打印好的询问笔录拿给了洪同源,洪同源逐字逐句的看了一遍之后,点头示意没有任何的问题。
然后洪同源走到周玉敏的桌子前面,一页一页的签名,并且按捺上自己的指纹。
“好了,请收好你个人的私人物品,接下来有关行政处罚的通知,将会进一步告知你。”
询问笔录是整个案件的一大环节,在此之后还要给予洪同源行政处罚,这同样需要走流程,而且还是一层一层的上报审批。
所以在等待审批的期间之内,洪同源的看押问题自然只能由男同志的王宁亲自担当。
“王教官,要不要我们给你买瓶矿泉水,再来点干粮垫垫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