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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琼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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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章琼恩

  他见到托根亨伯爵时,营寨已经点起了火把,实际上,他们早在太阳降至半山时就已经到了。见到伯爵平安归来,琼恩觉得,他比伯爵夫人更开心。

  “哈哈,多么美丽的孩子,若是我妹妹还活着,一定会为你骄傲的。”托根亨伯爵首先跟莱拉打了招呼。

  “老舅,还是别了,她要是还活着会发现两个儿子都死了,还会再伤心两遍。”她回道,然后指着琼恩,“这是琼恩雪诺,临冬城艾德史塔克的儿子,现在是长城的守夜人。他是来这里……”

  “我知道。我已经给了守夜人太多东西了,可他们还是挡不住野人南下。我们氏族好多女人都被祸害了。既然他来了,可得给我好好解释原因,否则我会让唐纳揍他屁股,扔回黑城堡。”菲林特伯爵对他恶狠狠地开玩笑道。

  伯爵生得强硬健壮,四肢短小而粗壮,说话的声音带着刀削斧凿的破碎感,意外让琼恩想到了野人卡斯特。

  “菲林特大人,我过来不止是要东西,我来这里还要人要马。揍我屁股可不行。”琼恩无奈回应。

  “真是个贪婪的家伙!”伯爵指着琼恩,问莱拉,“这个真是艾德史塔克的儿子?”

  “如假包换。”

  “算了,耐德的子孙在我这里永远都有一席之地。”他扔下粗重的兽皮斗篷,“你来得匆忙,我们没有什么准备,但只要是面包、烤馕、烤鹿肉、血肠、熏肉、葡萄酒,我这应有尽有,就算果子,女人们也摘了不少,但多数是干果子,今天晚上我们吃吃喝喝,来个尽兴。明天,我们再谈人或是马。”他的大手拍上琼恩受伤的肩头,惹得琼恩咧嘴呼痛。

  为了这伤痛又是一番解释。这正合琼恩之意,他没有心情吃喝,又绝不愿意浪费时间。也许长城不用再等他,但曼斯雷德不会给他太长时间。

  “伯爵大人,”琼恩用上了临冬城的称呼,“临冬城绝对没有力量聚集诸侯征伐曼斯雷德。现在能够保护北境的只有我们自己。诺瑞伯爵已先行派人协防黑城堡,或许暂时能够防守,但时间一长,终究还是会失败。大人,我们必须聚集兵力,越过长城对他们发起进攻。”

  “我明白。”伯爵粗声道,“我已经收到了黑城堡的消息。莫尔蒙司令死啦,他被人在‘卡斯特的堡垒’谋害,卡斯特也被叛徒们杀死。”

  琼恩不敢置信。

  “还有一些好消息。你姐姐南下,攻下了孪河城,为北境报了婚礼的仇。为此,我只有感谢的份。这是前几日的消息了。”

  琼恩不知道该做什么表情。伯爵根本不该将两个消息放在一起。

  “如今的宾客权利已变得廉价。来吧,至少我们还是敬神的人。”伯爵让他进入里屋。

  “完完整整地告诉我长城的情况、曼斯雷德的情况。或许你能带走我的人和马。”伯爵在他们进入他的大厅后道。此时从外边进来了两名年轻人。

  “这是我的两个儿子。左边的叫唐纳,右边的叫阿托斯,他们以没能参加罗柏的大军而羞耻,但我向你说,做父亲的只有高呼侥幸。”

  琼恩向他们点头,算是打过招呼,而后介绍了曼斯雷德的情况以及他的兵力要求。

  “琼恩雪诺。菲林特氏族也许能够凑出五百骑兵,但,如果哈克莱等氏族不能同样派出兵力,我则最多只能给你一百骑马战士,就当是对少狼主的补偿。没有与他一起南下,我感觉幸运又感觉痛苦。”

  事情发展远比自己预料的顺利,琼恩只有感激的份。但他不能到此为止。

  “菲林特大人,我不明白,您知道相比一百骑兵,我更希望是五百,而我也没有时间向每个氏族询问他们的意愿。”

  “是啊,你希望,毕竟后面的数字大。但我得说,如果我抽走太多人,可能会被哈克莱等乘虚而入,我得保护自己的族人,正如我保护北境,随你说吧,或许还有王国。”

  “伯爵大人,请尽你所能地帮助我。”琼恩道,“我可以让临冬城向哈克莱放去乌鸦,如果在您出兵长城的时候,哈克莱胆敢侵占大人您的领地,或者抢你的族人,临冬城会让他付出代价。”

  伯爵将酒杯往桌案上重重一放,大声说道:“虽然我愿意为你打败曼斯雷德,你也带着莱拉亲自跑到我的领地,我不该拒绝,但是,打仗是要死人的。”他又捡起酒杯,牛饮了一口,“你也说了,两千骑兵就能击败曼斯雷德,但那也是猜测,要是失败了怎么办,总不能其他氏族一人未损,所有损失都由我们和诺瑞来吧?”

  他站了起来。“孩子,让我给你说得明明白白。曼斯雷德可能会侵入长城,可能会占据北方大部分地方,但无论他多么厉害,他终将失败,一如历史上其他的塞外之王,这点你承认吧?”他问琼恩,琼恩有些疑虑,但还是点了头,于是伯爵继续,“如果你成功击败他们,这当然好,但损失全是菲林特及诺瑞,哦,也许会拿回来盔甲、武器、黄金,很多小伙子也会带着荣誉、光荣死去——但他们再也回不来;如果你失败,我们不仅什么拿不到,小伙子也回不来,而且我们还将成为野人的眼中钉肉中刺被最先处理,而即使野人向往温暖的南方,忘了报复,琼恩雪诺,我依然要与哈克莱和其他的氏族为邻。临冬城的信,不会有用,临冬城在此地的影响力不是力量,而是耐德,而耐德已经死了,孩子。”

  他说的全是真挚之言,琼恩能够感受到。

  一时之间,他觉得无法控诉伯爵的自私,而且他认为如果他自己是菲林特族长,也找不到更好的处理方式。

  但我绝不能放弃,我守望的是长城是王国,而不是他们的氏族。

  要无情,琼恩告诉自己。

  “伯爵大人,召集您的五百骑兵,等我回来。”他觉得自己很无耻,仿佛已经帮伯爵解决了问题,“我会带着您邻居的骑兵一起出发。”临冬城没有人,但至少还有黄金,如果传闻为真,“我知道金钱无法补偿您和您的族人,但临冬城、我的姐姐她有的是钱,可以为您买到足够的粮食、足够的衣物,让你的族人安然无恙度过这个寒冬,我可能无法把你的小伙子带回家,但我能保证在这个冬天,你们不会有人冻死、饿死。当然,如果您的忧虑成真,我以父亲之名向您起誓,我会让姐姐把侵犯您的氏族永久赶出山地。”

  他取下了腰间的宝剑,双手横放,对着高坐首座的伯爵,将剑从剑鞘中拉出一截,烟灰纹络,在火光之下美丽至极,但这让他感觉脸红,光热是瓦雷利亚钢剑,它本该用来杀人或是鬼灵精怪,但现在,它却像展示待售的物品,被主人再次示众于人。

  “我父亲,我父亲的家族有一把瓦雷利亚钢剑,您应该知道它的名字。”他道。

  “寒冰。”

  很好。“寒冰是史塔克家族传承的族剑,整个维斯特林大陆或许整个世界也不超过一百柄,价值之重,无需多言。”他希望伯爵点头,但伯爵只是盯着他,他有些失望,“这把也同样是瓦雷利亚钢剑,名为‘光热’,由我的姐姐美伊史塔克在我加入守夜人时赠送。”伯爵看起来很疑惑,所以琼恩不得不抛出目的,“我是想说,姐姐赠我此物,要么说明她足够爱我,要么说明她足够富有,而我相信两者皆有,所以,只要是我有所求,她定然欣然允诺。”她会骂我是麻烦大王,但她绝对会同意!

  他将光热捧着送上,伯爵疑惑地接过,查看,他的两个儿子也上前,盯着剑。瓦雷利亚钢剑不仅锋利轻盈,且自带美丽,琼恩相信他们能看到。

  当伯爵将目光再次投向他,他听自己说道,“伯爵大人,不仅如此,我一定会让您的邻居了解这个道理,让他们知悉您的顾虑。”或您对他们的小气的鄙视。

  “琼恩雪诺,你他么真是个狗杂种。”伯爵愤愤道。

  “我是临冬城艾德史塔克的杂种。”琼恩说。

  伯爵再也憋不住了,开始哈哈大笑,紧跟着,是他的两个儿子,莱拉也拉长了嘴角。

  琼恩感觉到了成功,跟着笑了。人有缺点就可以利用,人有欲望就可以驱使。

  “在你返回长城前,我会告诉你或你姐姐,我需要多少粮食,多少毛皮。”伯爵补充。

  琼恩终于放下心,但这不可靠。看到了伯爵的两个儿子,他觉得最好放大伯爵的欲望,“您的氏族被称为最初的菲林特,而菲林特现已将树根插遍北境的每个角落,如果我的眼睛不瞎,您有两个成年儿子,或许战后您会愿意再往外分出去一根。”菲林特伯爵收起了笑容,停下了酒杯,直勾勾盯着他,他知道伯爵已经上钩,“我的姐姐是个大方且智慧的人,而她终将平定整个北方的动乱和反叛,若您愿意为王国提供协助,她绝对会为您的根找一份好土地种下去。”

  伯爵什么也没说,将酒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深夜,他携着一丝醺醺迷蒙,从伯爵的大厅中走出,清凉的夜幕顿时将他笼罩,大厅的灯光将他的人影长长洒在院落,孤孤单单。远处的微风吹得树叶响动,惹得犬吠狗叫,而冰冷刺骨的寒气也将他最后一点醉意带走。

  伯爵毫无疑问,会征召族中勇士,或许他成功了,可除了渥尔氏族,他至少还要再找再去几家,这会耽误多长时间,难以预料。

  伯爵承诺,他的大部分骑兵集结后将在影子塔等待与其他氏族骑兵会合,少部分将跟随他及莱拉寻找其他山区氏族领袖。对于伯爵的慷慨,琼恩无以为报。现下,找到足够击败曼斯雷德的骑兵他已有足够信心,但对那只可能让他谋划失败的鹰更为忧虑了。

  他走下伯爵巨大木堡的廊道,在黑暗中慢慢踱步,静静听着风中传来的呼声。

  “雪诺,雪诺,”他好像听到,“琼恩,琼恩,”像是树叶的呼唤。

  不知不觉,他已站在菲林特伯爵家堡内的心树下了。即使在黑夜中,琼恩依然感觉,能够看清心树苍白的枝干、红红的树叶以及心树上的流着红眼泪的面孔。

  “雪诺,”叶子呼喊。

  他睁大眼睛。

  “琼恩,”风在说。

  “谁在那儿?”他出口询问。

  莱拉从她身后的黑暗中走出。叶子没有说话,风也停了。

  “明天,我们去找哈克莱。”他对她说。如果这是个循环,那他也要把这个环打破。

  “你现在还醉着么,在这里想这些?”她问。

  “不醉了,但头又开始疼。”他苦笑,“我在想,我们会凑够军队,不止八百,不止一千,但我们没有解决那只鹰。那是胜利的前提之一,我必须把这个漏洞堵上,才能睡得安稳。”

  “那心树会告诉你答案么?”莱拉问,“听说他们什么都记得,或许吧,但从没有人说过他们可以说话,告诉人答案。”

  “也许他们会呢!”琼恩转身,望向一片片斑驳的树叶,“我感觉,刚才就是他们在和我说话。”

  “他们和你说了什么?”

  “‘雪诺’‘雪诺’,我听他们说。”琼恩摇头苦笑,和长城的乌鸦一个样。

  “呵呵,光靠雪诺,可解决不了老鹰。明天我们一早出发,早点睡吧,说不定心树会在梦里告诉你答案。”她拉紧了斗篷,“外边可真冷啊。”

  莱拉离开后,他又停留了一会。希望心树能够给他一些提示,可现在除了山下传来的犬吠,什么也听不到了。

  是啊,光靠雪诺可解决不了鹰,于是他转回了房间。入睡前,他希望能够梦见那只鹰,好好看看它的缺点。

  他确实做了梦,但却不是他希望的那种。

  他梦到斯迪率领他们的野人大军在国王大道上与一帮比野人更加凶猛的人对战。斯迪手下的瑟恩人远比这帮野蛮人更多,但野蛮人看起来更悍不畏死,像是拼命保护着什么,毫不退让。

  他梦到了耶哥蕊特,她也在一旁,用她自己制作的羽箭收割野蛮人的生命。一把飞斧顺着她脸面飞过,她侧身躲过,但压断了弓,她立刻抛开断弓,抽出了腰间的匕首,翻滚着越过一处高丘。

  “快些离开!”他喊,但没有人理他。

  迪斯对着她和其他野人高喊琼恩听不懂的话,但琼恩明白,那是让野人们去追赶还剩下的那帮野蛮人。

  耶哥蕊特听令时满脸不屑,但还是与其他野人向前追赶了过去。

  “别过去!”琼恩喊。没有人回应他。

  奔逃的野蛮人骑马转身停下继续阻挡野人,他们向前面的同伴高呼,“快逃”。

  这时,琼恩才看清,原来野蛮人骑的马变成了长着长角的……琼恩不知道那是东西,独角兽?

  野蛮人拿着长矛,对着追杀过来的野人劈砍捅刺。没有一丝畏惧。

  耶哥蕊特惊险躲过,但被另一名野蛮人打掉了匕首,连连后退。瑟恩人拿着青铜战斧对着独角兽猛砍,但斧头落下独角兽的脑袋时,他却颤抖地倒地,而后被骑在独角兽上的野蛮人一枪捅死,但该名独角兽骑士头上也立刻中了一把飞过来的斧头,从独角兽上倒下来。

  “快跑,耶哥蕊特!”琼恩大喊。

  耶哥蕊特趁机捡起匕首,刚刚起身,立刻被另一头独角兽用角刺穿身体。几名瑟恩人趁机斩杀独角兽,然后立刻往前追赶。

  琼恩就这样无助地看着她倒下,想要救她,却发现脚步已经被封冻。

  琼恩只能不断大喊她的名字,“耶哥蕊特!”

  他想过去抱住她,可发现无论如何也动不了。他只能在旁边大喊,对着她泪流满面。

  她倒在雪地上,琼恩眼睁睁看着血从她身体流出,将雪地慢慢染红成一片。

  她气若游丝,在雪地喃喃,他本不应听清,但他就是知道她在说什么,“琼恩,琼恩。是你?你来了么?”

  “是我,我来了。”他大喊。

  然后他看到她笑了,笑得那么哀伤,而后光芒在她眼中消散。

  他从无尽的伤心中醒来。醒来时,房间内一片黑暗,壁炉的火已褪去,屋内也冰冷,他感觉肩部和腿上的伤口都开始疼痛。

  经过这一梦,他觉得已没了睡意,于是拉开发臭的毛皮被,起床,披上斗篷,再次回到伯爵的院子。灰暗仍布满天空,但他已经能够看清遥远的群山。

  清晨前的空气更加冷冽,地上的泥土被冻得坚硬,他感觉脚上传来了泥土的刺骨冰冷,背部也被冻得汗毛挺立,他拉紧斗篷,不断前行。

  天地一片静谧。他再次来到了心树前,不知不觉。

  他无法为耶哥蕊特祈祷,唯愿旧神怜惜这位爱人。

  他静静盯着心树的脸。这一次,他能看得清这张脸的每一条划痕:它没有比临冬城的心树更大,看起来也没有更小,脸孔也没有比临冬城的更可怕,它充满了安静的气息,此刻也没有愤怒,没有呼喊,风霜打在他脸上,凝结了面目的线条,让他看起来像个白胡子的老爷爷,安静地盯着前方。

  我希望做鹰有关的梦,你却让我梦到她。琼恩想对老爷爷说。

  琼恩觉得树下没有其他地方那么冷,风也小很多,于是坐在了心树凸起的根上,漫无目的地随想起来。

  若是我没有丢掉那匹马,我该已经到黑城堡了吧?他想。若是我回到黑城堡,是不是只会无助地用信鸦把求助信一封封送给各地的贵族呢?老爷们看到信鸦一定会认为这是黑城堡为了取得支持而夸大其词吧!他们可能会装作大方,清空监狱中损耗其粮食的各色混蛋,并得意洋洋地认为,已经向长城尽到了义务吧?临冬城会怎么反应呢?他不想去想,也许姐姐会放弃南下。

  他在内心感谢那匹带他走进山区的马。遗憾的是,他竟没有好好观察它,它是灰色还是棕色?它的鬃毛好长啊,他记得他拉着缰绳的时候,可以将手完全插进它的鬃毛里,好暖啊,这是那一路以来唯一的安慰,唯一的坚持了。不仅如此,它还在最适当的地方离开了,如果它在那儿等我……

  他感觉到如此幸运。马儿幸运地把他带到了山区,交给了杂胡子和霍得,让他想到了山林氏族,让他有了用武之地。他从心底的每个角落,感谢旧神的安排。

  曼斯雷德,命运既然如此,我将亲手结束这一切。

  他靠着树,睡着了。

  他感觉自己在飞。

  他飞过山林,穿梭在错落的岩石和树木之上,顺着他们捧起的白雪穹顶任意翱翔,他向下飞。

  伯爵的木堡好小啊。

  他俯冲,远处的树桩在他眼睛中变大,但这难不倒他,他振翅一跃,以毫厘之差越过,带走了树桩上停留的片片雪花。

  翅膀?哦,原来我是鸟啊,不,我是一只小花雕,不,我是一只成年的鹰。我是这片林区的天空之主。我好像不久前击败了另一只鹰?我忘了,我从不去想失败者。

  他四处翱翔,轻易越过了伯爵的村子,他四处查看。在山林边,他看到了已经走出树洞的松鼠。

  它真好笑嘞,长得这么胖乎乎,呆头呆脑的。会比较好吃,但我现在饱了啊。

  他决定俯冲下去好好吓唬它,于是盘旋一圈,振翅攀升,而后一跃而下。

  哦吼,这大尾巴老鼠,跑得真快嘞。嘿嘿,我是吓唬你的啦。哇,密林怎么这么黑啊。

  他感觉不舒服,然后三两下越出深林,向上爬升。

  空气如此清冽冰冷嘞,鼻腔都已经冻上了吧?他不怕,继续向上爬升,松鼠所在密林越来越小,很快就变成了一小块树丛。

  算啦,不和你玩了。我要看看你究竟可以多小。

  于是他继续往上爬。哦,这是一块云嘞,有点看不清啦。他降下了高度,顺着灰色的水汽边缘滑行。

  我好快啊,云屑在我屁股后跟着嘞。

  终于越过了这块云,他决定向云层上继续飞。哦,云也很小嘛,小小的一块而已,飘在那儿。云哦,你太慢啦。他快速切过灰云。

  嘿,我已经看到太阳啦。阳光洒在身上,真舒服嘞。

  他继续往上飞。上面的阳光一定会更舒服。

  哦,太阳好大啊,他也有翅膀吧,半边天都是他的翅膀哦,红红的,又有些金灿灿。不不不,你也会变小的。他决定继续往上爬。

  哦,上面好冷啊,阳光也不顶用了,鼻子也很难受,哎,有点扇不动了啊。他决定降下一点高度。

  哦,还是俯冲的感觉好,伯爵嘞,你的木堡已经是个芝麻粒啦,还不够我一口吃呢。你的小村,也太小啦,像个花生壳,不过,我不喜欢吃豆子。我喜欢吃鱼、老鼠还有兔子和蛇,不喜欢有大尾巴的。哎,我怎么会喜欢吃这些呢?

  他在天空之中不断盘旋。

  好轻松啊,不用动翅膀也能飞呢,嘿,我可以从诺瑞家滑行到菲林特,还能从菲林特滑行到渥尔哦,但这些高度不够滑行到黑城堡啊。不行不行,长城是禁区,只有臭乌鸦才会在长城两边随便闲逛。

  我得返回啦,大尾巴的老鼠,我要再去逗逗你。于是他准备返回。

  转向好轻松啊,我只要抬高一侧翅膀就行啦。哦,还要考虑一下风,刚刚差点被掀翻啦。

  嘿,这个风速刚刚好啊,想飘就能飘,说不定就这样我能飘到影子塔呢。哦吼。影子塔的老鼠比其他地方的好吃啊,哦,不,我不喜欢吃这些的,我最喜欢的应该是临冬城的酱牛肉才对。

  哎,哪里是临冬城啊?算了,想不起来就算了,我去找大尾巴老鼠咯。

  他向下,时而盘旋、时而俯冲。

  哇,这感觉真好,要是更快就好啦。于是他向下挥动翅膀,加快了俯冲。哦吼。

  哎,阳光怎么又没啦。他撑起翅膀,滑过缓慢的云气,向着大尾巴老鼠而去。

  伯爵的木堡垒变大啦。哎,那里有一棵红色的树哎。

  哦,那是乌鸦们的树。现在里面没有乌鸦,去看看?

  去看看!哦,白色的树干,还有一张人类的脸,这张和渥尔家的不太一样,渥尔家的实在可怕。

  哎,旁边还有个人?棕色的头发,长马脸,有点熟悉。再看看。这外形?

  鸟儿突然惊醒,在天空翻了个跟头,长长哀鸣了一声。

  琼恩再次被惊醒。

  真是奇怪的梦,我变成鸟了?不,我变成鹰了。

  好骄傲的鸟!琼恩诧异,赶紧从鱼梁木的树根上站了起来。他不知道该如何形容现在的心情,他向老爷爷抱怨,老爷爷竟然回应了他?他看着这棵鱼梁木上显得有些慈祥的脸,既是震惊又是苦笑。

  现在好啦,我也终于知道这副身体的沉重了。

  伯爵的老仆也已离开床铺,他站在院子的另一角,远远地望着琼恩。他一定在奇怪为何我也起这么早吧?

  琼恩拉紧斗篷,继续靠近心树,脱下手套,将手放在鱼梁木苍白多痕的躯干上。你想让我知道鸟的弱点么,总不会让我用大尾巴的肥松鼠引诱吧?他苦笑。

  “大人,天这么冷,您在这里做什么呀?”老仆已靠近琼恩。

  他的皱纹比临冬城的老奶妈还要深,个头却比老奶妈小很多,但他看起来精神抖擞,行动也颇为灵活,厚重的毛皮裹得层层叠叠,像个山林的小熊。

  “我不是大人。我是长城的守夜人琼恩雪诺。”他道,“我刚刚在这里睡着了。”

  “我知道你是谁呀。你是艾德史塔克的儿子。”他说,“我见过你父亲,他也曾在这个院子里待过,像你一样,对着这棵心树。但他没有在心树旁睡觉,我们可不会让临冬城公爵睡在树边。”

  琼恩笑,就如临冬城的心树见过任何一代北境之王、北境守护以及他们的子孙,这棵心树见到其中一些也不稀奇。

  老人名叫托伦,今年已有六十三岁了。据他所说,他这一生都在为菲林特这个部落服务,现在年纪大了,为伯爵管理厨房。

  “我和你说哦,我做过各种菜嘞,上到天上飞的乌鸦,下到河中的鲈鱼,还有森林中的各种野兽,我都把他们做过菜,不仅如此,我还知道他们的各种做法,我总能找到适合大人口味的那种。哦,我平时还在山林里搜集各种植物、果子啊,有的可以做成香料,大酱。嘿,琼恩雪诺,你若是想吃,可以和族长说一声,我保证您啊,吃得满意。我这么小个子,还这么老了,没有被扔到森林里打猎,全因为我这绝活哦。哎呀,您不会嫌我啰嗦吧,人老了,就喜欢啰嗦嘞,小唐纳就说我是个啰嗦的小老头。”老人就站在树下和他聊了起来。

  琼恩微笑,感觉吃不到老人做的菜了,他天一亮便要出发寻找哈克莱首领。

  “天上飞的,那您可吃过鹰?”琼恩问。

  “鹰哦,那么宝贵的动物,怎么能用来吃呢?我这辈子也就吃过一次啦。那头猎鹰太勇敢以至于一头撞进了丛林的荆棘里,等我和那位好朋友找到它的时候,它已经死了。哎,我们是边哭边把它吃掉的。我告诉你,那味道实在太痛苦了。”他陷入了回忆。

  “你那位朋友也是个菲林特么?”琼恩觉得,苦苦思索的解决之道或许就在这些线索里。

  “他啊,不是哦,他是耶特的小氏族人,比不得我们菲林特,他们氏族喜欢猎鹰,为他们抓捕野兽。”

  “鹰都很勇敢么?”

  “鹰最勇敢,勇敢到莽撞,哎!”老人叹气。

  “鹰还会狩猎其他鹰么?”琼恩问。

  老人好奇地看着琼恩,“我从未想过,有一天会和艾德的儿子谈这种事情呢!”他嘿嘿直笑,“若是鹰可以狩猎鹰,驯鹰人何须爬上险峰抓捕?鹰偶尔打架也不过是为了争地盘,跟人一样啊!”

  琼恩一阵失望。用训练出的鹰去捕杀易形者的鹰,本就异想天开。琼恩转头看向了鱼梁木上的“老爷爷”。你是想告诉我,我也可以变成鹰么?

  红色的树叶摇曳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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