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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柴米油盐 沧海桑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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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庸和玲珑租住的是一室一厅的小公寓,准确点还有一厨一卫,比起浮洲的一居室要宽敞不少。

  随着时间的推移,刘庸也开始有了自己的小圈子,交到了不少工厂工作的朋友,也经常喝酒吃饭。

  刘庸的生活懒散自由,没有拘束,玲珑则和他不同,她能把生活过得精致整洁。这也是两人唯一的矛盾点。

  这天,刘庸又喝醉了酒。进门之后,玲珑只感觉烟味、酒味还有长久在工厂上班侵染的火腿肠味调料味,令她隐隐作呕。

  刘庸脱掉鞋子,一股子脚臭味又弥漫开来。

  “去洗澡去!”玲珑皱眉说道,一只手捂住了鼻子嘴巴。

  “喝多了!不想洗!”刘庸摇摇晃晃,脑袋晕眩,只想睡觉。他冲破玲珑的阻挡,一头倒在了整齐的床上,却发现床单的颜色又变了!心想,不是昨天刚换的吗?

  看着倒在床上不听话的刘庸,玲珑气地牙根痒痒,走上前去给了他一脚,说:“刘庸!床单被罩都是我刚洗换的,你这一身烟酒味还有臭脚丫子上了床,我还要换洗!你赶紧给我起来!”

  刘庸被她拉的坐了起来,看了看床铺,说:“我说大姐!你是不是嫌弃我呀!这一个星期你换了几次床单?”

  玲珑被这声大姐叫的仿佛自己真的老了几岁,气道:“你还好意思说,天天不洗澡,还爱和朋友喝酒!喝醉了就睡,第二天被窝里都是酒味!还有,你下次进门能不能别穿着鞋子进来?我都说了那么多遍,你就是不听!”

  刘庸醉眼看向玲珑,见她只穿了件睡衣,刚经过淋浴的美丽脸庞,分外妖娆。

  “玲珑!你是不是有洁癖呀?”刘庸又将目光环顾,屋子里的一切就如同玲珑本人一样,整整齐齐干干净净,甚至看不到丝毫的灰尘。

  “是你太脏了!整天出了门人模人样的,回到家里衣服袜子都不洗,懒得说你!”玲珑说着捏着刘庸耳朵把他揪了起来,说:“臭刘庸!今天你必须洗澡才能睡觉!”

  刘庸吃痛,忙服软求饶说:“疼!疼!我洗!我肯定洗!”

  生活日久,两个人成功从恋人上升到了夫妻的生活,经常为了这种生活琐碎的事斗嘴。

  “怎么你洗完澡怎么还有这么大味儿呢?”

  刘庸说:“这就不能怨我了!这样给你说吧!我们工厂外号十里香,方圆十里都是这个味道。”

  玲珑噗嗤一笑,说:“哎!刚开始吧闻着这味确实还挺香的,这一年下来,就变成臭的了!”

  “不行!我得换个工作!别说你,就是我自己也闻够了这味道。最主要的是,我真受不了夜班!反人类啊!”

  刘庸想到再过两天又要转夜班,心里已然决定辞职不干了!

  可是,干什么呢?

  卖衣服!这个想法诞生后刘庸就行动起来。

  货源主要由福建工作的堂哥江涛提供,他给自己说过很多次,苦于没地方经营。

  开服装店,没有本钱交不起店面租金和高价转让费,摆摊的闹市区早已被很多人垄断,很少有空闲不说,一个月也要不少摊位费。

  最后,刘庸退而求其次,准备做流动摆摊来售卖衣服。

  他购置了两个铁质晾衣架,用平时上下班的电车作为交通工具开始了他的摆摊生涯。

  江涛也算给力,从福建发回来的衣服物美价廉,每件成本只有三十块钱,考虑初次接触服装行业,所售卖的主要是男女外套为主,其他暂时不卖。

  刘庸成功了!第一天,他把摊位摆在了一家大型酒店门口,一件外套卖一百块钱,遇到讲价的最少七十一件,一天卖出去十几件。

  他心情无比激动,一天就收入了几百块钱,那还了得!比起工厂上班的微薄收入,卖个几天就顶上一个月了!

  第二天,他骑着车子兴冲冲地来到酒店门口时,却被一个体肥膘大的保安严厉地赶跑了!

  大胖子保安告诉刘庸,昨天他摆摊被领导看见了,他被狠狠训斥了一顿,让他以后都不要再来摆摊了。

  刘庸无奈只得离开,他环顾四周寻找新的地点。

  他渐渐发现,像酒店门口哪种风水宝地实在难以找到。他推着车子在大街小巷兜兜转转,终于在一条偏僻的街道看到了一个集会。

  由于去的太晚,他把摊位摆在了集会的末端。这种集会河南甚至全国都有,一般乡镇村庄居多,像刘庸的老家每逢十满一会,也就是初十、二十、三十,没有三十的月份定在二十八集会。

  集会上的买卖,和刘庸这种打游击的摆摊刚好吻合。

  刘庸在集会的角落里苦守半天,终于有人问价。

  相比昨天在酒店门口的人群,这里老头老太太居多,砍起价来那架势叫一个风声雷动气吐山河,口才也个顶个的好。有贬低衣服品质的,有夸刘庸长的帅的,有说便宜点他能喊来人把衣服买光的。

  最终,从一百元每件直接杀到五十元每件,又从五十杀到三十,甚至有一个肥胖妇人大喊一句:“五十两件卖不卖!”

  尽半个月刘庸都处在这种集会上,他几经周折花两块钱买来一个红色的巴掌大小本子,上书两个黑色毛笔大字—《会普》,这上面祥尽描述了郑州方圆各个村镇集会的时间地点大小规模。

  相比风和日丽,偶遇急风骤雨刘庸就成落汤鸡,他经常狼狈不堪的逃回住处。

  久而久之,玲珑的一些同学也知道了她男朋友摆摊的事,这让玲珑脸上实在光彩不起来。比起前两年的崇拜痴迷,柴米油盐的生活让她对刘庸也有了重新的认识。

  刘庸赶集会卖衣服也渐渐提不起劲来,因为这集会上不管什么东西都是卖不上价钱的,是个金子你敢摆在这种地方,都有人说是假的。他准备把这批断码清仓处理一下,就不干了!

  这几天又是一个阴雨连绵的天气。早上还好好的无风无雨,到了中午阴白色的天空又开始稀稀拉拉下起了雨。

  刘庸又成了落汤鸡,不过他早已经习惯苦中作乐,他边推着车子心里还想起了古人听雨赋诗的情景,又想到回到住处有佳人相伴,正应苦尽甘来,不由诸多感慨。

  阵风吹来,他随口念了一句。

  “雨横风狂三月暮,门掩黄昏,无计留春住。”又觉得此时已经入冬,除了风横雨狂,此诗不合意境,于是在风雨中又自语:“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

  他摇了摇头,心道这些诗都不好,和青年文学一样太过抑郁,不再想听雨赋诗的事,抬头继续往前走去。

  这时,路边的一辆奥迪车引起了他的注意,那不是梁伯温的车子吗?

  刘庸抬头望去,只见这家饭店一楼的橱窗里,玲珑、陈琪和梁伯温,还有两个女同学有说有笑的在哪里吃饭。

  正是中午,两个女同学拉着玲珑去吃饭,让不缺钱的梁伯温请客,却正好让此刻冒雨前行,狼狈的刘庸看在眼里,真是造化弄人。

  而玲珑他们因为下雨却是心情都不错,文科生的她们坐在一起也是兴致盎然的谈起古人写雨的各种名句美文,不料外面推着车子的刘庸走过。

  刘庸看到他们的同时,玲珑他们也看到了他。

  梁伯温也有些意外地说;“那不是你男朋友吗?叫他进来一起吃饭吧!”

  玲珑急忙跑了出去,也不顾雨水滴落打湿了衣裳。

  “你怎么又没穿雨衣,不是买了雨衣吗?快进去和我们一起吃个饭吧!”玲珑走上前去,对刘庸喊道。

  刘庸那还有心思吃饭,这巨大的落差感已经乱了他的方寸。

  “下着雨呢!你别淋湿了!我得赶紧回去换换衣服!”刘庸说着,头也不回地继续往前走去。

  玲珑百感交集,她隐隐觉得刘庸的眼神中出现了异样,她又说不上来。她站在雨中呆立一会儿,便快步跟上刘庸,从后面帮他扶着车子上那一大包衣服。

  梁伯温他们一帮同学这才打伞出来,见玲珑竟然这般淋着雨跟刘庸走了,梁伯温大喊道:“玲珑!你们不吃饭了?”

  “不吃了!你们吃吧!”玲珑回头冲他们喊了一声,便继续和刘庸赶路。

  “这是怎么回事?那家伙不会因为玲珑和我们吃饭生气了吧!”陈琪说道。

  梁伯温看着两人的身影,叹道:“生气不生气,不知道,但玲珑是真的好!可惜呀!”

  “可惜人家名花有主,君子可不能夺人所爱!”一个女同学笑着说。

  梁伯温笑了笑,说:“你不懂我的意思。”

  另一边,任刘庸怎么劝说,玲珑还是冒雨和他一起回到住处,这让他心中宽慰不少,但内心深处的那股无名怒火又升腾而起。

  他当然不会和玲珑发脾气,这次的无名怒火燃烧的是他自己,他陷入到了极度的自卑当中。

  玲珑下午还有课,回到家不久后她就走了,留刘庸一个人待在哪里。

  他沉默了!整个房间甚至整个世界都跟着他一起陷入了沉默!外面风雨飘渺,他茫然四顾。

  他拿起纸笔,怔怔地发呆良久,写道:“亲爱的玲珑!我走了!我需要一个人静一静,你安心上学,这两年攒下的一万多块钱我会打到你卡上。你以后要是有喜欢的男生,尽管忘了我。

  我知道这样说你会伤心,但我不知道我拿什么能给你幸福,再过一年你就毕业了,而我连份像样的工作都没有,我不知道拿什么买房买车,我自己都不知道我能干什么,如何能给你带来幸福。

  你好好上学,千万不要来找我,我电话不会换,有事情就打电话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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