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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治病偏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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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魔有道56治病偏方是的,瞎子的卦越来越灵了,和前几天相比,基本一算一个准,大家伙儿的的大小事问他,都能得到个准信。

  最与众不同的是,这瞎子算命不说那些云里雾里听不懂的话,每一句都浅显易懂,哪怕是不识字的村人,也都听得明白。

  这天,瞎子下午算完了卦,打算离开,却被一个神秘兮兮的汉子拉住了。

  夜明见这汉子,顿时乐了,这不是庞渊吗?

  他也来算命?

  “瞎......活神仙,你能帮我算一下我的冤屈何时可得洗刷吗?”

  庞渊有点鬼鬼祟祟的瞄了一眼祠堂方向,悄悄问夜明。

  “问就问,为何这般鬼祟?”

  夜明明知故问。

  “实不相瞒,小人与另一位神仙也有点交情,只是他不管小人冤屈。

  小人只好来求您了,但又恐那位怪罪......”

  庞渊有点不好意思的挠挠头。

  “既然他不管你之冤屈,自然也不会过问此事,你可将冤屈于我道来。”

  “是,事情是这样的......”

  庞渊原本是边境陈州一支军队的百夫长,边境之兵半年未发粮饷,不少军士哗变,有的营为了维持生存,竟劫掠起周边城镇来。

  他们所在营的将军不忍如此,带着兄弟们耕猎为生,勉强度日。

  谁知,有一队人在耕种时,被另一营的军士当做农夫,被“借”了头颅,拿去领赏了。

  他们将军得知此事,大怒,带了几人就去对方营帐理论。

  这一去,就再也没回来。

  不久,他们营就莫名背上了哗变叛乱的罪名,遭到了屠杀。

  主将不再,一群断粮许久的人,如何是其他营的对手,几乎被杀光。

  只有如庞渊等少数几人杀出重围,得以活命。

  但没想到,直接因此上了朝廷的通缉榜,成了逃犯。

  庞渊一路潜逃,进了平州,在延化府差点被当地府兵、衙役杀死,最后得神仙出手相救,这才活下来。

  “活神仙,你就帮我算算,我何时能洗清冤屈,为我营中兄弟沉冤昭雪。”

  庞渊说到这儿,一个大男人几乎哭了出来。

  夜明试着用龟甲占卜了一下,发现这一次占卜遇到的阻力极大,被占卜的对象似乎有强大气运护身。

  最终,只得到一个模糊的答案。

  “事在人为,人心散尽理自明。”

  得到这么一个答案,庞渊有点不太懂,琢磨了一会儿,缓缓点头道:

  “谢谢活神仙,我明白了......”

  ???

  夜明有点不明白他明白什么了,他自己都没看明白这一卦是个什么意思。

  庞渊谢过之后,似乎下定了决心,放了一粒碎银子在夜明面前,就这么走了。

  这算是夜明这段时间以来,挣得最多的一笔了。

  不过夜明没有什么感觉,只是在思考刚才那一卦的启示是什么。

  很快,夜明就决定,先不想了,对方有气运在身,以自己现在的占卜之能,恐怕无法参透什么。

  还是继续练习占卜吧!

  七月十五,又是一年中元节。

  夜明在前一天晚上就以本体形态寸步不离的守着文小姐,帮她吸收暴涨的阴气。

  难得绿衣没有和他吵架,而是全身心的关注文小姐的状态。

  有夜明的帮助,文小姐安然度过了又一岁生辰,步入十四岁。

  夜明也感觉修为上涨不少,再有一段岁月的修行,就可以考虑凝聚护身魔气,抵御阳光照耀了,到时就能在白天随意浪了。

  和文小姐一起过完生辰,夜明决定次日启程,踏上寻找三尸之气的旅途。

  对于他的离开,绿衣举双手双脚赞成,文小姐总有些不舍,但没有太明显的表现出来,只是依依送别。

  出了村,夜明从万两袋中取出杨鹿鸣的身体,“砰”的一声,脸先着地。

  夜明一点儿不在乎,钻进了身体中,翻身站起。

  夜风习习,夜明已经能够勉强依据风声和响动来判断周围的景物了,但还是离不开一根竹棍探路。

  一手竹棍,要是再来一只破碗的话,那这个乞丐就做得很彻底了。

  用竹棍敲敲打打走了一阵,旁边林子里忽的窜出一只野猫,野猫口吐人言道:

  “主人,我来了。”

  夜明点了下头,问道:

  “可能看出我的破绽?”

  “要不是确认我的一魂一魄在您身上,我都不敢上前相认。”

  这野猫自然是泪玲,她也没想到这老魔这段时间又弄了一具完美肉身出来,根本看不出破绽那种。

  虽然不知这老魔打的什么主意,但泪玲本能觉得没好事,只是不敢表现出来。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你我同行,一明一暗,你可愿意?”

  夜明用竹棍摸索着前行。

  泪玲当然不愿意,一百个不愿意。

  “我愿意,能够追随主人,是我的荣幸。”

  “哈哈,我就知道,你肯定舍不得扔下我这么个可怜的瞎子不管!”

  夜明觉得自己的人格魅力不要太高!

  泪玲:......

  一路前行,夜明总是跌跌撞撞的,摔了好多次不说,有几次差点掉河里、掉坡下。

  泪玲见此,暗暗祝愿,希望夜明就此淹死、摔死。

  可惜,祸害遗千年,像夜明这种大魔头,更是不可能轻易完蛋。

  泪玲的“美好祝愿”没能实现。

  又一次爬起之后,夜明皱了皱眉,自语道:

  “这个不行,太耽误赶路效率了,得找个脚力才行。”

  说着,转头“看”向了泪玲的方向。

  暗处跟随的泪玲见此,顿时感觉一阵恶寒。

  “主人......有什么吩咐吗?”

  泪玲语气僵硬的问道。

  “你可练会了巨化术?”

  “没有,差得远呢!最近十年,不,二十年都练不成!”

  泪玲意识到夜明的想法,身上的毛都要炸起,连忙否认,并且打定主意,这辈子都不会去学什么狗屁“巨化术”。

  “哎,可惜了。”

  夜明叹了声。

  泪玲脸皮抽搐,这个该死的老魔头,果然是想让自己当脚力。

  还好自己反应快,不然就惨了。

  泪玲指望不上,夜明只好试着卜卦,看看什么地方有合适的脚力可用了。

  ......

  榕树镇因镇上的一棵大榕树而得名,镇上人口不少,较为繁华。

  刘掌柜一早就吩咐伙计开了酒馆的门,准备招待客人。

  刚一开门,就见到一个破衣烂衫,满身泥泞的乞丐出现在店门口。

  伙计见到乞丐,面色一沉。

  “去去去,一大早的,还没开张呢,就来要饭了,没有没有,一边去!”

  “我不讨饭,我来救人!”

  乞丐嘿嘿一笑,“望”向伙计。

  伙计这才发现,这乞丐双目紧闭,似乎是个瞎子,身上虽然很脏,但并无脓疮之类,面目似乎还挺清秀,只是太脏了,看不出来什么。

  “救人?你是要救自己吗?都说了,没有,你去别家吧!”

  伙计很反感这种蹭吃蹭喝的乞丐。

  乞丐见伙计赶人,大笑道:

  “我来救一个女娃,你要是不让进,那一会儿可得亲自来请了!”

  伙计只当乞丐在胡扯,根本不信,将乞丐轰了出去。

  乞丐大笑着离去了。

  刘掌柜检查完后厨的菜,来到前厅,见伙计在洗手,随口问了句:

  “小五,你打翻东西了?”

  “没有,就是刚外面来了个乞丐,我给赶走了,手上沾了些泥。”

  被称为“小五”的伙计解释了下,

  “那乞丐为了蹭吃的,还瞎说什么是来救人的,救一个女娃,您说好笑不?这年头,为了点儿吃的,什么都编的出来!”

  刘掌柜本来也不以为意,直到听到小五说“救女娃”的字眼后,表情一变,立马追问道:

  “他真是这么说的?”

  “是这么说的,掌柜的,怎么了?”

  “快,快去把人追回来,前几天我家小丫头重病缠身,一直不见好转,我正忧心呢!”

  刘掌柜简单解释了两句,就催促小五去找人。

  小五闻言,也惊讶了:

  “那乞丐临走前说,赶走了他,肯定还要亲自去找他,没想到也应验了!”

  刘掌柜一听,这还用说什么,他没见过人,只能让小五去找人,下了死命令,一定要找到!

  小五心里也犯了嘀咕,感觉那乞丐似乎真不一般。

  有点像是戏文里那种隐世高人,只是没想到居然让自己给撞见了。

  赶忙出了酒馆大门,一路追去,这镇子他再熟悉不过了,到处寻找。

  幸好那乞丐没有离开,而是躺在一处墙角,沐浴着清晨的第一缕曙光。

  小五上前,叫了一声“乞丐?”

  那乞丐只是面朝朝阳,没有反应。

  小五犹豫了下,觉得是自己说话不妥,又喊了一声,“高人?”

  只是这乞丐仍是不反应,好似没听到一般。

  小五感觉有点怪,正想伸手去拉乞丐,却见乞丐动了。

  “你来了?”

  “乞......高人,您说的对,我有眼不识金镶玉,刚才多有得罪,现在向您赔罪了,我们掌柜的让我来请您!”

  “好,那走吧!”

  小五没想到这高人这么好说话,赶紧在前带路。

  乞丐拿着竹棍,跟在小五后面。

  再次回到酒馆,刘掌柜已经在门口等候了,见小五恭敬的请了一个乞丐回来,便知正主在此了。

  刘掌柜经营酒馆多年,颇有识人之能。

  见眼前乞丐虽然像是乞丐,但远不是一般乞丐可比,身上没有麻子,脓疮之类不说,也不见那种瘦弱、无力之感。

  而且气度一点儿不寒酸,虽然看起来脏丑,但其实面貌应该不丑,估计还很俊美。

  看起来是,似乎颇有种高人风范,刘掌柜不敢小觑,主动上前见礼。

  这乞丐自然就是夜明了,对于刘掌柜的态度,他不以为意,只是道:

  “那女娃现在情形危急,耽搁不得,你需速速按我的药方抓药才行。”

  刘掌柜闻言,立马答应,并取纸笔,准备记下药方。

  只听夜明念道:

  “锅口大的笼屉五层,准备四十斤粗面,四斤细沙,粗面、细沙混在一起,做成馒头,全部蒸熟。”

  正要动笔的刘掌柜听到夜明说的这个“药方”明显一愣,这算是个什么药方?

  真能治病?

  尤其是量那么多,还要掺细沙,这......

  “药方就是这么个药方,用还是不用,掌柜的自己决定!”

  夜明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刘掌柜一想,反正只是一些面粉而已,对他来说,完全可以承受,万一真能治自己女儿的病呢?

  当即吩咐下去,架起锅口大的五层笼屉,用粗面掺细沙,做了数百馒头,蒸起来。

  刘掌柜是个会做人的,也不让夜明干等,专门给他弄了一桌酒菜,让他填饱肚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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