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会员书架
首页 >历史军事 >隋唐天字七书 > 第52章 乱世虽需用重典,治国终归依章程

第52章 乱世虽需用重典,治国终归依章程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

  治理乱世,需要有执法之能臣。

  但更需要规范和章程,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社会才可以有序运转。

  杨坚开始修定律令。

  杨坚一朝的隋律,成为整个东亚文化圈万世之法。

  隋律号称公平允当,其核心理念是“以轻代重,化死为生,杂格严科,并宜除削。”

  但隋律的成文,也经历了曲折的历程。

  杨坚逐渐消减了自己戾气,转而成就这一部中正平和的法典。

  他刚上台执政之时,无法容忍任何的犯罪和无秩序。

  他的理念,是一种非黑即白,一加一,绝对只能等于二的固化程序化思维。

  但现实世界,总是充满无限可能,五颜六色,光怪陆离。

  京城大兴的治安,一度令杨坚难以忍受。

  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有人公开偷盗,做贼为盗,盛行于民间,已成为一大固瘤。

  杨坚痛恨偷盗。

  他认为这是万恶之源,为了正本清源,重铸社会的风气,他采取了绝对的高压政策。

  杨坚本人刻薄寡恩,他信奉军国一体化的极端管理理念,也做出过很多严苛的规定。

  承前朝之弊,很多陋习已经积重难返,杨坚认为唯有用重法,重典,才可以重树一种新风。

  杨坚显然信奉乱世用重典,先重后轻,先张后驰,先破后立的治国之术,非如此,不足以重开天地。

  他规定“盗边粮者,一升以上皆死,家口没官。”

  对于民间,他也规定“盗一钱以上皆弃市。”

  在这种严苛法令的指引下,出现了三人同窃一瓜,而被立时斩决的事例。

  这相当于是国家层面的暴力恐怖行为,若想国运长久,显然并非良策。

  暴力只会引来更大的暴力。

  这种懒政和苛政,终于引发了一场风波。

  有几个游侠,通过非常暴烈的方式,给杨坚送去了一个口信。

  他们在大白天劫持了主管的官吏。

  并留下话说:“吾岂求财者邪?但为枉人(冤枉而死)来耳。为我奏至尊,自古以来,体国立法,未有盗一钱而死也。而不为我以闻,吾更来,尔属无类矣。”

  君主的意志,虽然具有绝对的权威。

  但民心民意,有时一样会显现出威力。

  显然,朝野上下自发启动了对杨坚的反制机制。

  这在杨坚的朝廷之中引发了一场争论。

  对于这种明显失当的政策,以高颎为首的朝臣,在辩论之中,轻易胜出。

  杨坚最终放弃了这种过于激进的,以求速效,强硬的治国方式。

  杨坚并非是一个圆通的人,政治之道,圆融则满,刚而易折。

  他下令,取消盗取一钱弃市之法。

  其实,杨坚此举,只不过是想速成。

  他本人并非是那种一味高压,草菅人命,任性处置之辈,相反,他力求人世间相对的公平和正义。

  因而,杨坚十分重视司法审判,尤其对于死刑的处理,杨坚非常慎重。

  在他执政初年,他多次亲自查看将要处决的囚徒名录,以免产生冤假错案。

  杨坚对于能威胁到他的同僚,冷酷打击,但同时,他对于普通士民,具有某种悲天悯人的情怀,这可能和其私人的佛教信仰有关。

  杨坚“留心狱讼,爱人如子,每应决狱,无不询访群公,刑之不滥,君之明也。”

  君明臣贤,杨坚一朝,正在正确的道路上飞驰。

  但同时,有二块难啃的遗留下来的硬骨头,已到了必须要直面的时候了。

  杨坚实在太忙太累了。

  他这些年,最重要的任务,就是首先坐稳皇位。

  杨坚先是平定尉迟迥三方叛乱,然后将宇文皇族全部诛杀,篡周立隋之后,立即面临突厥的威胁。

  最重要的是,朝廷之内,和他功名相等,非亲即友的同僚们,也是真正的必须要解除的隐患。

  当这一切尘埃落定,他回首一看,才知道一路走来,自己真的是太不容易了。

  杨坚是一个孤独的开路者。

  但还有很多的事,需要他去做,这个国家,已经荒芜太久了。

  这可以从杨尚希的一道奏疏说起。

  弘农杨尚希,是杨坚的宗亲,同时,也被周太祖赐姓普六茹氏,这也是杨坚的鲜卑姓氏。

  杨尚希是最早的一批察觉尉迟迥要叛乱的人。

  当年他巡幸山东,恰好在尉迟迥的老巢相州,听到北周天元的驾崩消息。

  按照礼法,他和尉迟迥在驿馆发丧,但他毫不迟疑,立即连夜逃回长安。

  他只对杨坚说了一句话:“蜀公(尉迟迥)哭不哀而视不安,将有他计。”

  杨坚得到这个消息,才能在韦孝宽进驻河阳之后,快速派出大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击溃尉迟迥。

  杨尚希显然是一个可以信任的人。

  杨坚立隋之后,杨尚希上了一道事关国策的表文。

  这道表文中说明了杨坚朝面临的二个“太多”,一是行政区域太多,二是官员太多。

  他在表中说道:“窃见当今郡县,倍多于古,或地无百里,数县并置,或户不满千,二郡分领。”

  “清干良才,百分无一,动须数万,如何可觅?所谓民少官多,十羊九牧。”

  “今存要去闲,并小为大,国家则不亏粟帛,选举则易得贤才。”

  这是现实,也是需要割掉实毒瘤,但由来已久,根深蒂固,似乎已成为无法撼动的固疾。

  自秦汉以来,中国实行中央集权,在全国实行郡县二级管理体制。

  但东汉末正式成立监察意义上的州,成为州郡县三级管理体制。

  魏晋以降,中原大乱,为了应付各地叛乱和紧急事件,从效率和现实的角度考量,只能实行军政一体化,因而,州的权力逐渐变大,进而无限大。

  一个大州的文武官员,甚至达到323名,并且全部由刺史辟召,一州之内,所有官员,全部都是刺史的幕僚。

  代表中央权威的军政机器,和地方豪强逐渐合流,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割据集团,事实上变成了一个个独立的王国。

  一州一天地,也是一州一王国。

  在战乱年代,随着中央权威和力量的减弱,只能依靠州刺史集中一州的力量,去保境安民,甚至挽救中央政权。

  实际上,成功是因为州刺史,失败也是由于州刺史。

  州刺史由文职官,逐渐转变成军政一体化的集权型刺史,他就是土皇帝。

  这已经形成了一种常态。

  那些没有将军衔的刺史,还被嘲笑为“单车”,意味着势单力薄,只是聊胜于无的一个职位。

  发展到了北周北齐之时,这种制度已到了最腐烂,最无可救药的地步。

  北周北齐本是源于同一母体,其力量来源,都来自于北魏及其六镇,他们在初创之际,迫切需要最大限度地吸收当地武装和力量。

  为了生存,北周北齐的国策都是以吞并对方为最终目的。

  因而,裂土封臣,成为滥觞。

  北齐刚成立时,是地方豪强势力的天堂,“豪杰纠合乡部,因缘请托,各立州郡,离大合小,公私烦费”。

  到北齐文宣帝时,官以贿成,政府和内庭公开标价,买卖官职,达到骇人听闻的地步,“百室之邑,遽立州名,三户之民,空张郡目”。

  豪强能在这种开州立郡的活动中,占据实际的利益。

  一是可以捞到一个体制内的官职,有权力和职级才有发言权。

  二是可以合法逃避,本应该履行的各种责任和义务。

  北周起步更低,情况更不妙。

  当年贺拔岳以区区二千兵马入关拓地,并且立即死于和东魏的战争。

  其残部虽经宇文泰统领整合,最终建立北周,但始终只是一支外来力量,强龙不压地头蛇。

  他们必须依靠关中本土的豪强,二者混一,才能保持政权的稳定和发展,这也是关陇贵族集团的由来之一。

  在这种情况下,分享权力,尤其是以现存的势力和新立军功去分享政治和经济的利益,是其必然的选择。

  因而,北周的州,县机构,比北齐的混乱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

  但这毕竟只是一种权宜之计,当北方一统,政治走上正轨之时,这种割据一方,各自发展,成为山大王的情势,已经不适应时代的发展。

  这是根本的国策,雄才大略的杨坚,将如何解决?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