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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6章 扫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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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这事?”

  “这个人是谁?”

  “难道她一直在跟踪我们?”

  顾修话音刚落,罗祥便忍不住惊呼起来,目光也第一时间转头看向了詹武。

  没说话。

  但意思很明显。

  咋回事?

  你这个大保镖怎么搞的?

  被人跟踪一天了,老板都发现了,你这个大保镖反而一无所知?

  混吃等死咩?

  顾修到没有怪詹武的意思,反而开口为他开脱起来:

  “其实,如果不是我能够清楚的记得她的长相的话,我也不会感觉这些有什么问题。”

  “她每次出现都会换一套衣服,甚至就连发型都会更换,应该是戴了假发,我们龙国人看外国人,本身就有点脸盲,如果不是完全记住长相的话,这样换个发型和衣服,很容易忽略掉。”

  “事实上,如果不是来这里吃饭,我再一次看见的话,可能我也没办法把三者联系起来。”

  这是实话。

  他凭借着的,是过目不忘的记忆力,只要回忆,他甚至能够把他的经历的一切用幻灯片的形式一帧帧重新播放出来。

  这算是重生过来之后的外挂了。

  也是有这样的特殊性,他才会察觉到这这面的区别。

  “不,这还是我的失误。”

  詹武摇摇头,面色虽然依旧不改,但是眼神之中却多了几分凝重,不时看似随意的大量周围。

  这位超级保镖认真工作起来,还真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

  “她在偷拍你!”

  嗯?

  顾修一愣,正打算转头,却听詹武说:“她身上的包,外面有一个孔,一直对准你,里面应该是摄像机。”

  这话算是提醒。

  顾修仔细回忆一阵,也发现了,每次见面,那个女人的包似乎都有一个角度对着自己。

  “记者?”

  “狗仔队?”

  “不至于吧?”

  “阿米立肯的记者这么卷的吗?”

  罗祥满脸错愕的问了起来,卷这个词还是顾修教他的,还挺新潮。

  还别说,这个想法挺合理的。

  毕竟自己在龙国采购团这段时间不短了,或多或少都会引起别人的注意,这一点是没办法的。

  以如今龙国采购团的热度。

  稍微有点风吹草动都能吸引记者,这事还真不少见。

  就是……

  “如果是记者,没必要这么追着我,还特意换装换发型吧?”顾修奇怪的问道。

  “老板你可是未成年。”

  罗祥到是给顾修分析了起来:“阿米立肯的未成年保护法还是挺严格的,我估计这个记者也不敢明目张胆的跟踪偷拍你。”

  原来如此。

  顾修点点头,对对方身份有一个猜测之后,倒也没再多管。

  喜欢偷拍就拍呗。

  自己也不至于掉一块肉。

  何况有詹武这个大保镖在,如果对方拿着的不是相机而是手枪的话,估计对方也不可能成功。

  接下来的两天。

  顾修的行程算是满满当当,他先后去了世界文明的华尔街、大都会艺术博物馆、大中央车站、时报广场、百老汇剧场这些知名打卡地点。

  绕了一圈下来,顾修发现还得是现代的场所有意思,那些什么上世纪遗留建筑之类的东西……

  也就那样吧。

  所谓的历史文化顾修还真没感觉到。

  当然,这可能是因为自己是龙国人,随随便便就能见到,超越阿米立肯国家历史的建筑物。

  三天哥谭之旅结束。

  顾修转战加州。

  逛完了最繁华的地方,顾修打算去体验一下以前从来没有体验过的东西。

  狩猎!

  荒野的召唤!

  从荒野小木屋里醒过来,喝上一杯热茶,端上猎枪在林子里走上几个小时,再追踪一头猎物。

  这种体验,相信任何一个男孩子都不会拒绝。

  事实上顾修前世可是羡慕极了,为此还沉迷过好长一段时间相关游戏。

  现在重活一世。

  当然想要真实体验一下。

  可惜的是。

  以前不知道,真的了解之后才发现,阿米立肯能够狩猎,也不是任何时候都能狩猎任何动物的。

  因为不是狩猎季节,大多数地区甚至完全不开放狩猎,所以顾修打算猎鹿战熊的想法,也只能暂时压制下来。

  好在。

  猎鹿战熊不可能,但去打野猪还是没问题的,特别是野猪泛滥成灾的加州。

  不过。

  这玩意儿也不是想去狩猎就能狩猎的。

  特别是作为外国人,限制更多,首先就是需要去狩猎俱乐部学习狩猎技巧,并且取得打猎执照资格,还得聘请有执照的相关狩猎向导。

  如果只是普通的打猎执照资格,也只能打一打小松鼠、野兔之类的小动物,狩猎其他物种还需要加购许可证、贴章与猎签。

  过程其实还挺麻烦。

  好在钞能力存在,到也能够节省很多步骤,至少顾修在基地购买了一系列的豪华装备,并且拿着猎枪学习到如何开枪设计之后。

  相关证件和手续便已经全部搞定了。

  接下来就是打猎时光。

  顾修想象中的打猎,是自己一人一枪,在林中穿梭,仔细辨别地上的各种排泄物和脚印,再顺藤摸瓜寻找到野猪本猪。

  最后。

  端起枪,瞄准野猪脑袋。

  一发入魂!

  但……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反正顾修一行人在顶着太阳在林子里转了半天,连个屁都没发现。

  一直到下午,顾修都想要回家睡觉的时候了,才总算发现了一头野猪。

  结果是……

  “砰——!”

  詹武手起枪响,野猪本来还朝着顾修这边跑呢,结果没跑几步就倒在地上,挣扎了几下没了。

  顾修呢?

  特么他连枪都还没端好!

  反正一场狩猎下来,向导是被震惊了好大一会。

  而顾修……

  毫无游戏体验啊!

  更没有游戏体验的是,等他返回驻扎地的时候,却见今天分开打猎的罗祥,正喜滋滋的提着几只兔子和松鼠回来。

  一边夸赞顾修好厉害,竟然打了一头凶狠的野猪,一边邀请顾修尝尝自己的兔子肉。

  好在,唯一的安慰是。

  毕竟也狩猎了一头野猪,这玩意儿在国内可是不合法的,连尝个味道都没机会,而现在算是可以合理合法的尝尝鲜。

  味道说实话,也就那样,感觉肉质很硬,有点嚼不动。

  次日一早,顾修再次早早起床。

  打猎前,他特意嘱咐詹武:

  “今天你发现野猪别急着开枪,给我点机会!”

  詹武连连点头答应。

  顾修这才心满意足,满是期待的再次前往猎场。

  今天的运气不错。

  狩猎开始不过半个小时,他们就已经发现了一头野猪的踪迹,顺着踪迹一路搜寻,最后没过多久,顾修就发现了一头强壮的野猪。

  顾修顿时激动起来。

  咔咔打开保险,枪械上膛,准备来一发一枪入魂。

  结果……

  “砰——!”

  顾修回头,看着詹武淡定的,把还在冒烟的枪管竖起朝天,丢下一句:

  “这头野猪太壮了,你要是没一枪毙命,它疯起来你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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