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要乖
如果她还是麓城首富的千金,周家那些破规矩都不是规矩。
毕竟上赶着都来不及。
但现在……
林家没了。
“想什么呢,我就是当年没吃到嘴里……有点惦记,玩玩而已。”
这种话,林姜糊弄糊弄别人还行,但在唐颂这里……不顶用。
可感情这事,爱和忘都需要时间。
“玩玩就玩玩,我快到尼罗格了……去吃饭,饿死了。”
下午,两人在尼罗格附近的商场给林姜买了些生活用品。
她还要在国内待三礼拜,大大小小的东西也要准备不少。
“要不你退房跟我过去住得了……”
“再不济,我把欢迎和光临送我妈那里去。”
欢迎光临是唐颂的养的两只猫,跟亲儿子似的,林姜可不想因为她让他们母子分离。
“这儿离瑞达近,上班方便。”
唐颂知道林姜是怕住过去,到时候走的时候舍不得。
两人心照不宣,唐颂也没强求。
两人从超市出来,在经过一家甜品店,准备去吃点东西时,有人喊了她一声。
“嗨,林姜……”
林姜还未反应过来,旁边的唐颂呵笑一声,“季涟漪,季凌薇堂姐,在伯克利学钢琴,高中时追过霍从周。”
但林姜和季涟漪并不熟。
她是高二时转到麓高的,据说她一到麓高就把季涟漪的校花之名给占了。
林姜对什么劳什子的校花并没有兴趣。
因为她忙着追霍从周。
后来,直到她追了霍从周大半年,才听人说前校花季涟漪也喜欢霍从周。
自此,林姜才知道了季涟漪的存在。
她看向穿着白裙子,跟仙女似的季涟漪,浅浅道,“季小姐。”
“叫我涟漪就好,季小姐……太生分了。”
唐颂:“林姜又和你不熟。”
“怎么会?”季涟漪脸上挂着浅淡的笑,柔声道,“从周不是说你在他们公司上班……况且,我们都喜欢从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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