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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起风 第一百一十四章 渡劫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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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的车马很慢,书信很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现在人的一生,大概能随时随地爱人。

只不过,这个淡蓝色头发的小女生,依旧是所有人的心头爱。

乔安辞的生日晚会,在唐软软的歌声中结束,虽说发生了很多事情,但所有人都觉得值了。

祁宸擦了擦眼角的泪花,萝卜夕到现在还不明白,总觉得过于夸张了。

可她不知道,祁宸听的是歌,想的是人和回忆。

回到家,已经很晚了,但是迟穗穗还没有睡着,煮了一碗泡面给祁宸当夜宵。

祁宸细细的将生日宴会的事情告诉她。

“然后呢,那灵药呢?”迟穗穗眼睛闪亮,盯着祁宸,等看到一把灵药后,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

“一定值很多钱。”

“财迷。”祁宸刮了一下她的鼻子。

接着,他让迟穗穗将这些灵药和排骨一起炖了,事实上,这样虽然很浪费,但为了穗穗的身体,浪费就浪费了。

等祁宸查看功德值的时候,发现又已经过万了,只不过这一次他可没怎么开心。

“宿主,你现在成为宗师,所需要的灵气,无论是浓度还是品质数量,都和开光境差很多。”

“修炼的难度,是呈现指数爆炸提升的,比如你以前吃两根变异的白萝卜,就能成为修士,但现在,你吃一两千根萝 卜,恐怕还是现在的修为水平。”

“所以.....”祁宸困惑道。

“在天地灵气恢复之前,你就改吃人参吧,以你现在的体质,也不会补过头,而且一株人参能够容纳将近五千功德值,相当于一株九品上等的灵药了 。

“当然,有灵药就更好了。”

祁宸算了一下,自己从宗师到大宗师,如果没有灵药的帮助,恐怕会消耗掉数千根人参。

果然,穷人是无法修仙的。

当然,最主要是因为现在天地灵气没有回归,否则的话倒是会好一些。

迟穗穗坐在厨房里,两根小脚丫子在空中一晃一晃的,她的手臂纤细,腿上也没多少肉,只是当闻着锅里的香味后,脸上露出幸福的笑容。

两眼弯弯,恰似明月。

她乖乖按照祁宸的吩咐,喝了一大碗肉汤,说来也奇怪,那些汤水进入胃里,像是突然消失了一般,不久后,她全身暖呼呼的,一张蜡黄的脸,也有了不少红晕。

不过多时,她只觉得手臂有些痒,抓了抓,竟然从上面撕下或者说搓下了一小块干巴巴的皮肤。

新的皮肤,像是被粉红色的天使亲吻过一样,光滑而带有一种光泽。

迟穗穗的眼睛亮了,她看向厨房里的灵药排骨汤,吞了吞口水,又跑过去喝了一碗。

肉饱汤足后,她躺在小小的沙发上,看向祁宸的房门,那里贴着一张唐软软的海报。

“我比你漂亮啊.......”

迟穗穗同学像是赌气似的,于是又跑去喝了一大碗。

……

荔城市风云涌动,像是有一口漩涡,静静的在整个地下世界旋转,一不小心,就会把人吞没。

这段时间,赫连从从又跑去出差了,对于自己的上司,祁宸觉得挺抱歉的,毕竟一直隐瞒对方,于是写了一个字,贴在了对方的车子座位下方。

他的字,虽然无法到达符篆的效果,不过也能够保证一帆风顺。

三天的时间,很快便过去了,这一次费尔古庄园举办的宴会,对外声称,乃是升仙大会。

当祁宸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差点把眼珠子都翻到后脑勺去。

连道都没有入,竟然敢叫升仙,你怎么不升天去。

只是,对于很多荔城市的大势力,这名字就意义非凡了。

大部分人都没见过真正的修士渡劫,尤其是这么年轻的一位修士。

一下班,祁宸就被萝卜夕给拉去了。

“升仙大会?要是被我师父知道,那恐怕一拂尘下去,屎都给他揍出来。”萝卜夕摇头晃脑道。

炎夏自古以来,对仙都有一种梦想和期许,而修士,无疑是最接近仙的存在。

只是连大宗师都不敢自称为仙,那方祖央凭什么这么做。

祁宸和萝卜夕来到费尔古庄园的时候,这里已经张灯结彩,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要搞什么演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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