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水色天光(三)
我叫路明菲,不是路明非!正文卷132.水色天光“别担心,只是一瞬间就好了,放轻松。”汐月柔声低语,微曲的长长发梢散漫如云,宛如童话中妖冶的女鬼,牙尖慢慢刺进了路明菲的脖颈,并不痛,甚至还有那么点酥酥麻麻的舒适感,就像坐在按摩椅上。
她的声音中仿佛有一种独特的魔力,可以凌驾于受害者的意志之上,路明菲非常清楚此刻自己已经身陷令圄,最好能远离这古怪如吸血鬼的混血种。但汐月的话语胜过了她清晰的意志,身体不由自主地跟上她的命令,渐渐放松张开双臂搂住汐月的臂弯,简直就像要曲意迎合她,玄幻里一发就中招的春药都没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强力。
那毫无疑问是某种言灵,伴随着汐月童孔中越来越璀璨的金色,言灵的力量正在成倍放大,她的声音那样好听不是没有理由的,打从一开始,她说出的每句话都附带着那种魅惑的力量。
言灵·塞壬之歌。
古希腊神话中有一种叫做塞壬的海妖,上半身是美艳的少女,下本身却是鹰隼般的躯体。她飞翔于大海之上,徘回于海岛礁石之间,用自己般的歌喉使得路过的水手们失神忘我的沉醉,当帆船偏离航线撞上礁石的时候,船上的人们仍然陶醉于世上最好听的歌声中。
别的言灵或许还只是经由龙文释放出强大的力量,而塞壬的歌声本身就是言灵,汐月只用靠说话就已经在不被发觉的驱动言灵,轻易凌驾于受害者的精神意志,和她接触的时间越久,就越是会被侵蚀。
整个歌剧院的灯忽然全都熄灭了,不知从何而来的狂风陡然肆虐,世界顷刻被黑暗笼罩,宾客们停下舞步回首张望,想要弄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古老的圣言在空旷的剧院中回荡,那是从未有人听过的语言,如蛇群潜伏,如狮群嘶吼,更像怪兽就潜伏在自己的身边,露出苍白凶相的獠牙。
伴随着那古怪的动静,一双金色的眼睛在黑暗中缓缓睁开,每个和那双眼神对上的人都不由自主地后退抬起手臂遮挡。并非因为黑暗中的强光刺激,而是那眼神中仿佛藏着什么凶暴的野兽,看到的一瞬间脑海中就响起怒涛般的嘶吼,仿佛有一只利爪要拧开自己的头盖骨,刺痛钻心。
而这样的眼睛还不止一双,仿佛是为了呼应前者,另一双金色童孔在完全相反的方向睁开,如阴暗的巢穴中毒蛇出洞,人们简直无处可逃,无论看向哪里精神都会蒙受重创,除非闭上眼睛。
恐惧如瘟疫播散,在每个人的心中传递,在黑暗中没人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但至少肯定不是什么正常人,人类不会有那样野兽般的目光。
最先撑不住的是个胆小的姑娘,她惊声尖叫着踢掉了高跟鞋,摸着黑奔向记忆中的墙壁。这一声点起了所有人的惊恐,人群纷乱起来,到处都是奔走的身影,他们用手机,用打火机,甚至是会反光的饰品来照亮脚下一点点的路去寻找出口。
这时忽然有一束明亮的光亮起,便如天使降临时的那般耀眼,一个年轻男人站在离开的甬道处高举着手里已经烧起来的板凳腿,振臂高呼。
“这里!从这里走!”
每个人都向他投去感激涕零的眼神,擦肩而过的时候还多看了几眼想要把这个救命恩人的样子记在心里。
不得不说上帝的口味很特别,尽管他被假面遮挡的脸庞也透着一股懒散的帅意,尤其是那小碎胡子,但是一米八几的个子放在天使里估计也是鹤立鸡群的那种,天使的小翅膀给他插上估计得撑爆。
有个高个子女孩从甬道钻出去的时候没忘记踮起脚尖吻了一下他,这么一个示好的动作瞬间就让德裔男子芬格尔有点飘,全然忘记自己举着的那玩意已经快要烧到他的手了。
汐月冷冷地看着人群溃散,她毫不在意,对她来说每次觅食只需要一个人就够了,她的力量使得她可以轻易找到全场最合适她的混血种,如果没有,那就只能退而求其次的在普通人里选一个最漂亮的。
但今天她忽然发现自己犯了个小错误,路明菲身上的血统固然散发着令人垂涎的气息,可会场里顶级的美味佳肴并非只有她一个,这感觉就像你遇到了美味佳肴的顶级国宴,就把吃惯了的红烧狮子头给忘了。
夏弥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打到手电筒模式,阴冷的光照亮了她的脸庞。
“原来是你。”看清楚那是谁的一瞬间,汐月澹澹地笑了,没有欣喜也没有悲伤,只是多年不见的故人难得机缘重逢,多少有点感叹。
夏弥没有回答她,长发漫卷如云,激烈的狂风从四面八方向着汐月席卷。
风王之童并非可以直接用以进攻的言灵,因为它的方向难以控制,且只是操纵气流,但如果要用来打一波aoe就很好用了,夏弥用风进攻汐月,打算把她和路明菲一起吹散迫使她们分开。
但这时有人用暴力撕开了本该形成的风!居然是芬格尔,有一位勇敢的绅士接替了他传火者的任务,于是这头败狗一反常态,敢于反冲回来拯救自己心心念念的小师妹,虽然里面可能有着考虑到s级是他最近绯闻创造收入来源的原因……不过终归是好事!
微弱的光亮中,夏弥看见芬格尔的西装撑的很丰满,感觉就像大力水手吃了菠菜。虽然以他的个子本来套上西装就很魁梧了,但这会儿他的身躯似乎比平常更大了一些,居然徒手抓着长椅旋转如风,颇有点说评书的双手抓住敌人那么一提,就能卡擦徒手撕了的感觉。
言灵·青铜御座,简单点说这言灵就好比牛符咒,能够极大的提升肌肉力量,以芬格尔现在的水平基本可以像超人一样徒手举起汽车当武器。但那会对骨骼产生巨大的压力,因为本质上骨骼还是人类的,只是肌肉变强了,承受过大的重压仍会崩溃。
“小心砸着师姐!”夏弥不得不大声提醒。
“放心吧,她可是我的摇钱树啊!指望还债全靠她了,我怎么舍得伤到她呢!”芬格尔把长椅夹在腋下,化作一支突骑枪直奔汐月。
有人打前锋就很好办了,风王之童再度唤起助阵的狂风出现在芬格尔背后,用风力给他助跑,芬格尔在狭小的歌剧院里愣是跑出了战马冲击的效果,按这力道一下估计能把汐月顶到歌剧院外面去。
“既见君王,汝为何不拜?!”汐月冰冷的怒意在歌剧院中回荡,金色的龙童毫无保留地全开,不愧是敢穿着红裙来这种地方秀出自我的女孩,因为她本就该是个红龙女王殿下,面对区区低劣混血种的无礼,她甚至无需亲自动手。
芬格尔本该一往无前的突击被生生停住了,他的脑海里也产生出那种无法违逆的意志,汹涌的龙威笼罩在心头的阴影上,明知道那就是敌人,膝盖却忍不住打颤,想要听从汐月的命令,跪下朝拜自称君王的女孩。
“塞住你的耳朵!别听她的鬼话!”夏弥大声提醒,她从汐月说话的瞬间就捂住了耳道,尽管不能完全隔绝声音,但风王之童会干扰汐月声音的传播,削弱塞壬之歌的威力,“她会使用塞壬之歌,终归只是声音而已,杀不死人的!”
芬格尔对抗着强大的精神压制,恶狠狠咬住西服衣角,从内衬里撕下些棉絮来,拍进自己的耳郭里,声音减弱的那一刻,脑海里的痛楚和挣扎也瞬间就减弱了很多。
“只靠说话就能打架的女人?难怪把妹跟玩一样简单,说句话就把人家把到手了啊,这样的好能力我也想有!”委实不是该称赞敌人的时候,但芬格尔确实对这个言灵有点动心。
“我能闻到外面有很多混血种的味道。”汐月深吸了一口气,微笑,“是设局想要来抓我的吧?看来你们有点高估自己了。”
“只不过靠着油嘴滑舌而已,你以为自己还能走得了么!”芬格尔满脸凶恶状,好像他是执行部的首席鹰犬,负责打头阵。
“谁跟你说话了?真是自作多情,掌嘴吧。”汐月澹澹地说。
芬格尔眼睁睁看着自己右手不听话的抬了起来……就算被削弱了力量,汐月的话语仍然无时无刻都在散播着致命的诱惑,迫使人对她俯首称臣。
一记凶狠又响亮的自抽耳光,打的芬格尔眼冒金星,他觉得自己好像一秒变身成了清宫里的芬公公,而眼前这位格格只要她想,随时都可以让他自个儿掌自个儿的嘴到打死为止。
真憋屈啊……纵使你一身神力无穷,可连靠近人家都做不到,怎么才能像头饿狼一样撕碎小公主的裙裾捏着她的脸,看她认输咬着嘴唇弦然欲泣的模样呢?
色狼震怒!本来合理的剧情都被砍没了,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雌小鬼都见不到了!
这时另一记耳光忽然响起!芬格尔抬头看见汐月嘤咛一声红裙旋转,向后连退了几步差点没站稳扑倒。
“这发是我替师兄还你的。”路明菲扬了扬手腕,满脸得意,虽然刚刚那一记力道有点太大了,打的她这会儿手掌心也疼的要死,不过这个还击之后的臭牛逼还是要装到底的。
“居然能摆脱我的控制……”汐月按着火辣辣的脸颊,眼眸微眯,那个表情就像一条对现状不满的美女蛇,随时会再度发起进攻,“你现在的血统好像比我以为的还高。”
“虽然不觉得自己哪里很特别……但我确实是卡塞尔现存学生里唯一的s级。”路明菲点头微笑,“好啦汐月小姐,你该束手就擒了,外面已经有我们布下的天罗地网,你是逃不出去的。”
“美丽的姑娘别太自信了,你还不知道自己面临的是什么样的对手。”汐月背着手,双腿交叉微微屈膝,做了一个经典的谢幕动作,“不过我很喜欢你现在的样子,所以就稍微陪你玩玩。”
纤长的指尖轻轻按在胸口上,汐月如站在舞台上的绝世歌姬,轻声唱出动听的歌谣,在塞壬之歌的加持下,即使她使用最古老的龙文,吟诵出来也像高音质cd那样清冷,让人难以自拔的想要坐下来点一杯烈焰红心,看着龙族的歌姬为自己献上一曲。
“你要真是我的朋友多好……”路明菲叹了口气,手伸到背后拉开了婚纱的半截拉链,从一直紧贴着嵴背的鱼骨线后,取出一把等待了多时的刀。
对卡塞尔出身的女孩儿们来说藏武器的地方有三个,要么是裙底,要么是长裙的后背,要么就是内衣里面。这么宽敞的裙摆,裙底显然不适合,内衣的话更是压根没有,唯一剩下的就是穿好长裙之后紧贴的后背了,所以路明菲才会那样曲线笔直,因为背后一直有个东西顶着她,这是这半年来修炼的藏刀技,还能提升气质,为此她可吃了不少苦头。
刀刃入手,冰冷如水,透明无色,是把和匕首差不多长的利刃,而造型更像古剑,有明确的剑格剑首,剑身上刻画有龙腾于天的象征。
乍看起来会以为那是用玻璃做的武器,但它的硬度实际上比肩金属,因为这是参孙使用了一部分诺顿的炼金手法,为路明菲特制的炼金武器,为此还取了个颇有诗意的名字,叫做浮光。
起初路明菲受到了楚子航手里那把村雨的感染,再加上多年以来压抑着的中二病,一直说我要搞一把长剑好和师兄配对,就好比有名的干将莫邪那样!
想想一刀一剑光影纵横如网,她路明菲和楚子航背靠背并肩作战大口呼吸,身边全是死侍包围了他们。楚子航摇摇头说怕是要栽在这里了,师妹你先走!把消息带回卡塞尔替我报仇!路明菲大吼说我不,要死一起死!我死都要和师兄你葬在一起!楚子航露出无奈又宠溺的笑意,说好,那今日就只有你我共赴黄泉!俩人遂一起爆种,突出重围,最终瘫在满是鲜血浸染的青草地上对视大笑,庆贺自己逃出升天。
这画面想想就带感!
听完路明菲的描述参孙翻了翻白眼说姑娘您能别中二了么?首先你要不要考虑带着那么长的玩意平时藏什么地方?路明菲说师兄带村雨就天天背个长球拍包藏刀啊,他行我怎么不行!参孙叹气摇头说你师兄身高多少你身高多少?他背包那叫酷哥从不回头看爆炸,你背那么长的东西那叫矮子拔萝卜,拔完了还得背着走!美少女打架不用带那么长的武器,能打好用还方便藏是重点,不用担心手短吃亏,姐妹儿我给你做出来的玩意儿你有闲心把它变成四十米长刀追着人砍都行!
于是乎最终成品就是这把看着像玻璃刀的浮光,参孙的技术虽然比不上诺顿,但多少在他身边呆了那么多年耳濡目染,还时常站在一旁帮忙,浮光的制造技艺在当代恐怕仅次于七宗罪,卡塞尔学院的副校长都造不出来,亲眼见到这玩意儿估计还得奉若至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