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节
突然离家那么远,来到一个十分陌生的地方,除了要适应那些外乡口音,还要适应打破习惯的生活方式。
学校食堂里,早餐不提供米饭,只有稀饭、包子和馒头。对于吃惯了稻米饭的沈清来说,一时颇难接受。在他的认识里,只有当年乡下最穷的人才会煮稀饭勉强度日。学校这么做真的太省了。
过去在家里,总是一个人躲着洗澡的,洗澡是一种最隐私的行为。现在不同了,都是在大澡堂里,集体洗澡。素不相识的人,都光着屁股来来往往,难为情死了。
最烦的是,吃个饭,还必须食堂排队。排队秩序又很乱,调皮捣蛋的学生太多了,每天会有人为插队的事情争吵打架。沈清因此总是挨到最晚,等队伍散尽了才去食堂。于是他每次走到打饭口,打饭阿姨就客气的对他嚷嚷说,没有了,没有了,饭菜都打完了。
跟同学和老师都不熟悉,诺大的学校里,没有一个熟人,更别说朋友了。他在学校里出出进进,总是形单只影。
这样孤单的生活里,对莫莉她们的惦念,成为他生命的唯一支撑。没有这种支撑,他发誓,他会象烂泥一样瘫在地上,站不起来。
其实就是学校有熟人,生活不孤单,一样阻止不了对莫莉的思念。那东西是阻止得了的吗?根本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止。
问题是,始终没有回应的思念,反而成为绵绵无尽的折磨。
要是思念是相互的,我想你,你也想着我,这思念再痛苦也值得。如果只是纯粹的单相思,你没日没夜的想着人家,人家却连你的名字都忘了,那是多么悲哀啊。
自己这么苦苦想着莫莉,莫莉却没有一点信息,自己是不是在发神经。他感觉生活沉闷死了,整个人仿佛被透明塑料纸紧紧包裹着,不能呼吸、无法动弹。
好在他还处在好奇心非常旺盛的年龄。而这个陌生又巨大的城市,有足够新鲜的事物,让他的好奇心得到满足。
因此,他最饶有兴趣的事情,是离开校园去逛街,城市的街道太丰富、太缤纷了,每逛一次都会有新的发现。几乎每个礼拜日,他都要上街去瞎逛,希望把大大小小每一条街道都走遍。
他看见什么都拿来跟家乡镇上比,所有的东西,似乎都跟镇上不一样。
城市里,很多的地方在搞建设,到处都是脚手架,到处都是工地。尽管这些工地观感上显得颇不协调,却又给人生机蓬勃的味道,表示这里将要出现改头换面的新面貌。
在学校小路和城市柏油路交叉的地方,是一个大型制药工厂,那里有很多穿白大卦的人来来往往。家里“医疗站”的许多西药,也是从这里运出去的吧。要是自己将来能在这里工作,肯定能给家里带来很大的便利,父亲和母亲一定会高兴坏了的。
真想走进工厂去看一看,可是一条卷闸铁门死死挡住大门,两个门卫严防死守着,谁也别想偷偷溜进去。
穿过柏油马路,就到邮局了。这里的邮局比镇上的邮局大得多,有好多办事的窗口。进去买些信封和邮票吧,信封和邮票又不够了。每个礼拜要给父亲写信,信封和邮票成了他日常最大的消耗品。
再往前走,到了少年体育活动中心。站在大门外望进去,看见的是一个巨大的体育操场。假如这个操场是床单的话,镇上中学的操场只相当于一块小手帕。这里什么都比镇上大。操场上,除了篮球场,还有足球场。长这么大,只在学校打过篮球,还从没见过足球呢。
这里真正最大的,应该就是大型商场了吧。用什么词语来形容它的气势呢?找不到啊,真的找不到。全世界的东西,应该都陈列在这里了,转一整天都看不完。可怜镇上最大的供销商店,还没人家一个柜台大。
出商场就到了电影院。这里的电影院大白天都在放电影,不象镇上的电影院,只到晚上才放。沈清在这里第一次见识了立体电影,那次是学校集体包场,他跟全校同学一起去的。进门摆着几个装满眼镜的大箩筐,每个人领一副进场。电影确实新鲜又刺激,一只老虎咆哮一声,一下跳出银屏蹦到面门前,吓得大家都不要命的躲闪,结果相邻两个人脑袋就猛烈的撞在了一起。
再走几十米,到了公园大门。公园是小镇上没有的。小镇的“小”就体现在这里了,小镇为什么“小”?就因为它没有公园这种东西。这个公园沈清上次进去看过了,里面很漂亮、很干净,也很热闹。里面还有一个小小的“动物园”,关着一批珍奇动物。沈清以前从未见过的动物,都在这里见识到了。里面还有一个人工小湖泊,周围修建得小桥流水、杨柳垂枝,风格好不婉约。要是在那样的地方,训练歌舞,肯定很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