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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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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赳依旧是冷眼面对这样的变故,他翻身上马,手持长矛,高声号令道:

“骑兵集结!准备迎击!”

他的骑兵团以最快的速度集结,然后跟随着狼赳向王子覆的军队发起了冲锋。全速的冲刺下,骑兵与骑兵第一波交锋很快开始了,一骑当先的狼赳终于目睹了王子覆本人。那也是个相当年轻的将领,一身的白袍银甲在风雪中更显得飘逸,他手持长枪,指着狼赳的骑兵,大喝道:

“跟我冲过去!”

狼赳挥舞着长矛死死盯着冲过来的王子覆,借着马力迎面就是一个凶狠的横扫,以狼赳那恐怖的蛮力,假如这击能够命中,王子覆必定要被当场割成两半。可惜王子覆的身手相当敏捷,他并没有打算跟狼赳纠缠,而是旋起腰一个灵活的闪身躲过这个致命一击,然后用手中的长枪先刺死了敌军的一个骑兵。

骑兵与骑兵的交锋很难进入缠斗,它们的进攻往往需要借助奔跑中的马力以形成最大的攻击力,因此一般来说,骑兵之间的战斗是由几个来回的对冲构成,基本上三回合以内就能通过双方的战损对比来判断胜负,紧接着就是败者的溃逃与胜者的追击。

溃逃与追击就涉及到了骑兵们的另一项技艺——骑射,掌握这项技艺的难度极高,最起码要有十年左右的训练才可能在战场上熟练骑射,可谓精锐中的精锐。抛除风向的影响,溃逃者更容易使用骑射来对追击者进行反击,只要骑兵的素质够硬,这时候是很容易扭转战局的。

所以,战斗素质足够高的骑兵部队是无法被追击的,而另一支战斗素质足够高的骑兵部队在探明对方水平的情况下也不会贸然选择追击。经过第一次短暂的交锋,双方都摸清了对面的水平,于是双方都做出了相同的明智决定:不追击。

两支骑兵在各自留下一些战损之后,快速分开,头也不回地往各自来的方向继续冲。狼赳和王子覆的思路出奇的一致:两边骑兵的战斗素质都颇高,因此骑兵与骑兵之间的战斗难以真正决胜负,那胜负的关键就在于谁能够更快更彻底地摧毁对方步兵的战斗力。

果然英雄所见略同。

其实这样狼赳是吃亏的,因为王子覆的步兵部队不仅装备精良而且阵容严整,更配备有各种专门应对骑兵冲击的武器:巨盾与长枪组成的方阵,以及训练有素的弓兵部队。而狼赳这边的步兵不仅装备水平不够,并且正忙着维持对洪京军的包围,完全无法应付即将到来的骑兵冲击。但是仅凭那一瞬间做出的决策,几乎全是凭着直觉,不可能想到事事周密,余下的胜败只能由将士们的意志与个人素质去决定了。

王子覆的骑兵部队很快冲到了狼赳的步兵部队,于是包围圈原地解除,并附带着洪京军的反扑以及骑兵的横冲直撞,这边的战局瞬间扭转。

短短片刻之间,猎物成了猎人,猎人成了猎物。

另一边,狼赳远远看到王子覆的步兵部队阵容齐整,滴水不漏,冲上去完全就是送死。在吃到敌军的两波箭雨之后,狼赳索性指挥骑兵部队调转马头,分别往两边绕去,试图在两边寻找突破机会。可是王子覆的步兵部队对骑兵冲击的防守堪称完美,一点破绽也不给狼赳留,狼赳部队在绕了一圈之后只能选择回军在弓兵的射界之外重新集结。

狼赳望着那铁块一般难啃的步兵方阵,忍不住感叹:“这才是朝廷军真正的主力啊,藏得够深,现在才拿出来。”

他回头看了看身后,刚才自己的步兵部队还是碾压式地围歼洪京军,此时却反而被洪京军杀得溃不成军,从碾压般的优势到一溃千里的劣势不过是在转瞬之间。

但是狼赳依旧平静得跟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样,他冷冷地望着步兵方阵,拍了拍身上的积雪。这时,身边有个红发的骑兵用一种不属于中原的语言对狼赳说了一句话,狼赳点了下头,然后用同样的语言抛下了另一句话。

“蚺原就这点不好,不好藏东西。”

他又补充了一句中原话,仿佛是对刚才讲的异族语进行翻译,又像是单纯的自言自语,因为那些红发的骑兵根本听不懂中原话,只是迷茫地瞧着狼赳。

“来了,它来啦。”

一个通体白色的人形怪物正借着积雪的掩护,以人类无法理解的速度向这边赶来,等到它跑到了人眼可以辨认的距离,一切后知后觉的恐惧就太迟了。

白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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