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风骚
章彬的情报能力,简直令人叹为观止,没人知道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或许,“无面人”的传闻是真的。
高夷城的守备情况章彬是了如指掌,从守兵的数目,到装备的水平,再到粮草的多寡,他是一一如数家珍,最后得出一个结论:强攻根本毫无胜算。不能强攻,就要想着智取,可盘算了老大半天发现,智取所需的时间穆怀阳也没有,对方只要坚持秉承“拖”字原则,任天兵下凡也奈何不了。
怎么办?
章彬那猥琐的呵呵声再度响起,这样的猥琐在某些特定的时候或许更像是一种从容不迫,或者,胸有成竹。
“高夷王啊高夷王,张敬其人,确实相当有能耐,论谋略论胆魄,当世再难有能与之相左者。”章彬夸起人来向来是不吝其辞,但无论他怎么夸人,都要提防他在后面突然来个“但是”。“但是啊,这人有个大毛病,就是用人太任性了,说是任人唯亲都算轻了,他在经常喝得酩酊大醉的时候莫名其妙就把人给委任了,何止是任性,那简直就是儿戏。”
回想起来,高夷王的这点毛病江十一也深有体会,比如对令高这种怪脾气的穷酸书生的破格录取,甚至还把刚提拔不久的令高直接安排在自己儿子旁边;还有,派一个十三岁的小孩防守高夷城,这骚操作恐怕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更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还有任用一名妓女为将领,估计那是在纵情声色的时候脑子一抽就突然决定的。经由章彬这么一说,高夷王的一切不合理倒突然显得意外地合理了。
“这次守备高夷城,高夷王用了公孙雁。”章彬有些漫不经心地说道:“公孙雁啊,其人颇有军事才能,其实单从这么看,这用人也没错。可是,这人性情暴躁且多思,过往多有难堪之事。我们能取胜唯一的办法就是引公孙雁出城野战,我相信你们的野战能力。但,怎么才能引他出城?叫骂?侮辱?人家又不是傻,不可能着这个道。”
接下来,章彬开始得意地细数公孙雁过往那些惨不忍睹的黑历史,这种恶趣味配合章彬那标志性的猥琐,简直绝了。
首先,公孙雁年轻时跟着高夷王放荡,一着不慎,惹了严重的花柳病,生不了孩子。
其次,公孙雁却有个孩子,叫公孙郦,也就是江十一在平叛军时遇到的那位,很不孝,当众打过他爹。
最后,公孙雁之妻曾跟师逊师东家有段花边传闻,虽然究竟的事实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毕竟三人成虎,再结合前两条,也难怪人们去质疑公孙郦的身世。
不得不感叹,师逊这手织帽的艺术简直是出神入化了,耳边仿佛传来那家伙潇洒的笑声。
以上三条,伤害性不大,侮辱性致命,只要是个活着的男人都受不了这种,偏偏都让倒霉的公孙雁碰上了,那就别怪号称北方百事通的章彬对症下药了。
“诸位,懂我的意思吧?”
这种毕竟是缺德事儿,章彬也不好把话彻底说破,只是点到为止,剩下的由诸位自行体会,他只是在那边呵呵呵直笑。
到达高夷五十里外,七百八十八位精锐换上了统一的戎装,严阵以待。旁边是衷宁施所率领的一千名异族骑兵,那些人的战马和兵器几乎是在一夜之间莫名其妙冒了出来,至今江十一也没搞清楚他们到底是用什么办法隐藏得那么深的,估计这也是那猥琐老头的杰作。更不可思议的是,章彬在一夜之间连军需粮草都变出来了,虽然不多,但起码可解穆怀阳他们只带了五天兵粮的困窘,而且,鬼知道那猥琐的老家伙到底还藏着多少没拿出来。
这是个极度深不可测的人,这是个把猥琐做到极致的人,他的手段很下流,很卑鄙,很无耻,很恶心,很阴损,但是招招致命,效果拔群。想想也是,一个出身贫寒的人能在这严重讲究门第的朝廷里最后混到太守,本就是奇迹,能创造奇迹的人怎么可能没有点过人之处。
如章彬所料,高夷的守将公孙雁一看来攻城的就这么点人,压根就没放在眼里,连理都不想理,严格执行高夷王坚守不出的策略。可公孙雁万万没想到,这些人根本就不是来攻城的,而是来攻心的,他即将迎接的不是密密麻麻的箭雨,而是肆无忌惮地揭丑。
“公孙将军!公孙将军!一身花柳难有子!天降师逊来播种!要问为何子不孝!只怨外家血不亲!”
这是土味毒鸡汤大师蔡德彪连夜起草的杰作,仍是那浓浓的土味,但胜在通俗易懂,想必那公孙雁也是个军旅大老粗,太高深的反而听不懂。一众士卒在高夷城下齐声呐喊,甚至在蔡德彪的引领下还喊出了调调,差点就唱了起来。
“公孙将军!公孙将军!一身花柳难有子!天降师逊来播种!要问为何子不孝!只怨外家血不亲!”
字字诛心,公孙雁在城墙上听到这个差点气疯了,他一拳狠狠打在女墙上,打得拳头血肉模糊。气不过的公孙雁亲自站上城墙破口大骂,其实他连对方是什么来头都没搞清楚,遂也不知道该骂谁,只是怒火攻心,不吐不快。